青海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青海省委、省政府關于懲治腐敗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嚴肅查辦職務犯罪案件。5年來共立案偵查涉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705件834人,其中貪污案332件418人,賄賂案166件179人,挪用公款案202件229人。立案查處瀆職侵權案件80件121人。這是記者從正在召開的青海省十一屆人大一
次會議上了解到的。
據悉,青海省檢察機關堅持以業務辦案為中心,集中力量查辦有影響的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大案287件,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要案70人,其中廳級幹部4人。同時,重點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利用組織人事權、行政審批權、司法權進行權錢交易的犯罪案件,國有企業改制進程中私分、侵吞、轉移國有資產和貪污挪用低保金、職工安置費的案件,貪污挪用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款等嚴重侵害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案件,以城鎮建設、醫療衛生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積極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共查此類案件145件16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記者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