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0日上午10時,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07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有關情況。圖為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主持發布會答記者問。來源:中國網
新華網北京1月30日消息
1月30日上午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07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發布會將由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主持發布。武和平在會上側重介紹當前關于經濟領域的犯罪情況,分析了非法集資和涉眾型經濟犯罪的原因。
武和平說,非法集資涉及民生、侵害老百姓,特別是弱勢群體財產,問題突出,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加強打擊力度。非法集資和涉眾型經濟犯罪情況大致有幾類:
第一,利用各種欺詐手段來非法集資。2006年在這方面立案的非法集資案達到了1999起,涉案總價值達到296億。2007年前5個月,對這類犯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和集資詐騙案725起,同比增加了67.8%。非法集資在我國的一些地區出現蔓延,以投資高息返利為名,和境外網站銷售基金進行非法集資。各類欺詐手段多樣化,並且向多個領域職業化發展。
第二,涉眾型的合同詐騙。這類犯罪在有些省份是比較嚴重的,主要通過虛假招工,簽訂虛假購貨合同詐騙預付款,車輛租賃詐騙實施詐騙。去年,包頭市公安局破獲兩起涉及金額達到百萬元以上的合同詐騙案件。春節期間汽車租賃和貨運合同將要進入新的高峰,要注意詐騙的現象,企業要防范這方面的漏洞。
第三,拖欠工資和材料的費用,利用企業改制的不規范形成了各類漏洞來實施犯罪。對這類犯罪我們一是要實施打擊,從公安部到省級到地市的都要有偵查的部門。另外經常通過媒體向大家提出預警,同時還要提示相關部門加強制度,加強管理。
造成非法集資和涉眾型經濟犯罪頻繁發生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隨著銀行存利持續下調,刺激人們轉移消費,有人認為下海經商和購買股票風險太大不敢問津,犯罪嫌疑人趁著機會,拋出集資高回報來吸引人上當受騙。二是利益驅動,就是非法集資活動中犯罪分子鼓吹只要投入少量的資金就能使錢生錢,利滾利,比下海經商、購買股票風險小、獲利大。在犯罪分子這樣的誘惑下,人們容易防范意識降低,參加到非法機構當中。三是當前在打擊監管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疏漏。金融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和公安等部門對公司企業的監管亟待加強,有些合法登記的公司企業,但實際他不是,所以在實施行騙中有些群眾沒有識別他們的真正作案動機,給他們造成了可乘之機。四是以高額利息做誘餌,通過直接或者變相的方式向不特定公眾進行融資活動。比如有這樣一起案例,安徽亳州有一個非法集資案,犯罪分子以養梅花鹿、開煤礦等項目為名,非法集資在一年時間達到了一千多萬,還同時向職員許諾,集資額以10%返回給他們。再一種方式是採取支付高額股息、紅利,通過募集股權等方式向不特定公眾進行融資。還有一種方法就是簽訂商品經銷、產品開發、技術轉讓合同的方式,對社會不特定公眾變相募集資金,回報都是相當高的。此外還有以集資建房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
我們當前對防范打擊經濟領域犯罪的問題思路很清楚:一方面是要加強社會一些經濟部門和領域的調查工作,和這些部門結合起來,加強監管,能夠提高對非法集資的發現能力。二是要檢查非法集資信息來源,提早發現苗頭,把他們扼殺在萌芽狀態,不使群眾受騙上當。三是發現這類犯罪,偵查破案、精心組織,關鍵在于加大追繳贓款的力度。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公眾在這方面要提高警惕,實際上犯罪就是由被害方和犯罪者共同組成的,如果被害方減少,那麼犯罪比例就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