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在1月29日召開的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上高調宣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將全面展開。一個符合國情、實際可行,科學合理、充滿創新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將在年內推出。
1個綱要加20個專題即“1+20”模式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是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全面指導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一項公共政策。戰略重點涉及優化知識產權制度資源配置、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規制知識產權濫用、培育知識產權文化等五個方面,它將基于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交易三大平臺的建設,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深入推進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做大做強。
30年改革開放我國發展令世界矚目,但是一些問題、弊端的存在,明顯在拖後我們繼續前行的步伐:比如,我國自主創新能力還不強,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還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國際貿易發展不平衡,我國大多企業位于全球產業鏈低端,在國際競爭中處于被動地位;許多關係到我國未來發展的主導產業和新興高科技產業由于國外的知識產權封堵而面臨困境,受制于人……
有鑒于此,至少從5方面來講,我國迫切需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一是應對經濟全球化、世界新科技革命浪潮的需要。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國與國競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發達國家利用擁有先進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優勢,制定各種技術標準,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維持技術壟斷地位,獲取超額利潤。我們必須以更高的站位,運用世界眼光,科學、係統地規劃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方向、策略和道路,才有可能將面臨的挑戰轉化為發展的機遇。
二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建設創新型國家,關鍵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知識產權制度是促進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根本機制。在市場經濟制度下,知識產權具有顯著的生產力特徵,知識產權擁有量是創新型國家的一個重要指標。
三是統籌謀劃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優化知識產權資源配置的需要。現在,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分散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直接管理知識產權的部門近10個,與知識產權密切相關的管理部門有20幾個,各種知識產權管理資源缺少相互配合,各地知識產權發展也極不平衡。因此無論從部門還是區域看,資源配置不均衡問題,必須依靠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才能得以解決。
四是加速科技進步、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我國要加快科技進步,必須大力實施專利制度,以及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等方面的知識產權制度。
五是推動科技資源、優勢傳統資源轉化為市場競爭力的需要。我國的發明專利擁有量、特別是國外發明專利擁有量與我國科技資源不相稱。即我國科技資源是較為豐富的,例如2006年,我國研發投入位居世界第五,研發投入人數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們向外申請國家專利只有3900余件,僅佔全球總量的2.6%,居世界排名第八位,真正能夠獲得授權的就更少了。由于缺乏必要的立法,我國佔據優勢的傳統知識、遺傳資源、民間文藝等資源難以轉化為市場競爭力。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依靠知識產權制度發揮作用。
2008年將是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關鍵之年。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各項工作,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搞出特色,揭開知識產權事業新的歷史篇章。(李立)
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走創新型國家的發展道路上,知識產權起著制度保證、制度支撐作用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建設創新型國家
吳漢東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雖然只有一句話,但內涵豐富,意義重大。筆者認為,以此為標志,中國的知識產權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重要的歷史發展時期。對此,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認識:
第一,就知識產權制度建設而言,中國進入了一個戰略主動期。十七大提出的“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表明,中國已經站在戰略全局的高度,重新審視知識產權制度的功用和地位。基于當今國際科技、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創新型國家的發展經驗,中國將通過制定和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有效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以此作為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政策抉擇;第二,從知識產權制度運作來講,中國進入了一個關鍵發展期。我國現在的知識產權立法,已經完全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履行了入世承諾,得到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的認可。但是,知識產權制度作為國家公共政策的組成部分,是否能夠充分發揮其推動發展,鼓勵創新的制度功能,實現預期的政策目標,不僅取決于立法的完善,更決定于制度運作的成功與否。有鑒于此,我認為當前我國應從國際和國內兩個層面來推動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運作:
在國際層面,中國應該注意把握後TRIPS時代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基本動態,積極推動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並且針對《知識產權協定》執行中的諸多問題,進一步完善現行知識產權國際公約,把發展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的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自己的基本立場。具言之:一是信守國際承諾,推動制度改革。對于我國已經加入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我們必須信守承諾,按照“條約必須遵守”的國際法基本原則,確保國內立法達到國際公約所確定的“最低保護標準”的要求。同時,在未來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變革過程中,我國也應注意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二是運用國際規則,維護本國利益,自《知識產權協定》生效以來,國際社會充斥的是如何實施該協定,如何促使知識產權一體化、高水平保護的聲音。我們要全面解讀和合理運用《知識產權協定》條款,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在國內層面,緊密結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建立以知識產權為導向的公共政策體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是一種全局性、長期性和國策性的發展戰略,它體現的是國家以制度配置為基礎,對市場主體自主創新的推動和引導,因此需要集中政府、企業、行業、社會等主體的力量,形成合力,並使之形成一個協調、配合的戰略體係。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指引下,知識產權制度應與國家的科技政策、產業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外貿政策相互配合,在有關政策出臺時增加知識產權條款。
十七大報告指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中國為什麼要走創新型國家的發展道路?我認為,這是由于有兩條路是我們不能走也走不了的。第一是資源耗費型的發展道路。我們不能靠犧牲環境、耗費資源、提供廉價勞動力來參加國際的分工與協作,這不利于中國未來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中國資源有限、人口眾多,這樣的國情決定中國不可能走資源耗費型的發展道路。第二是技術依賴性的發展道路。西方發達國家不管是出于維護其技術優勢的利益考量,還是出自意識形態的政治偏見,都不可能將核心、關鍵技術轉讓給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中國未來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走創新型國家的發展道路上,知識產權起著制度保證、制度支撐作用:第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是激勵自主創新的制度保障。在發達國家的歷史進程中,知識產權制度是財產權制度變革與創新的結果,是西方發達國家300多年來不斷發展成長的制度文明,對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科技進步、繁榮文化和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們既是一個傳統的發展中國家,更是一個新興的工業化國家,有效利用知識產權這種先進的法律制度,是我們縮小與發達國家差距、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戰略抉擇。在我國當前形勢下,知識產權制度已經成為提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制度,是實現創新型國家宏偉目標的戰略支撐。
第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是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戰略重點。國家競爭力是反映一個國家在世界經濟大環境下,與各國相比較,其創造增加值和國民財富持續增長的能力,包括核心競爭力、基礎競爭力和環境競爭力。其中,核心競爭力主要表現為科技實力和經濟實力。在知識經濟時代,衡量一個國家的科技實力與經濟實力,往往就是看它擁有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從這個意義說,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技術升級和企業改造已經進入關鍵階段。在此關頭,引導我國企業學會制定並實施其“專利戰略”、“品牌戰略”,利用其自主知識產權參與國際競爭,逐步減少“血拼價格”這種低水平競爭策略,完成從“中國倣造”到“中國制造”再到“中國創造”的轉變,對于中國未來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第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戰略舉措。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有賴于明確界定產權,規范產權市場,加強產權的保護與管理。知識產權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制度產物,同時也是世界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規則。無論在國內市場還是國際市場,中國經濟的發展都離不開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
(作者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