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華網主頁 - 新華法治
新《道交法》開始施行 機動車無過錯擔責不超10%
2008年05月03日 09:29:56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留言 打印 關閉 

    “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事故,機動車如無過錯,超過機動車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機動車的賠償不超過10%。”昨天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始施行,記者獲悉,當中進一步明確了汽車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撞人的賠償責任。

    據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自4年前實施起,就一直得到
社會廣泛關注,尤其是當中的第76條對“撞了不白撞”的規定,廣大司機特別反映強烈。

    2007年,針對這一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審議,並于當年12月29日作出修改決定。第76條被修改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白明輝)

打印】 【糾錯】 【評論】 【主編信箱
(責任編輯: 底東娜 )
· 新《道交法》實施 機動車無過錯擔責不超10%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 廣東省疾控中心正副主任被雙規 均已被免職(圖)
· 雲南暴力襲警案:一名交警受重傷 嫌犯當場死亡
· 遼寧本溪被指選拔官員子女為團市委幹部引爭議
· 東方醫院治心術調查:換心後的病人最長活了5年
· 三人遭歹徒入室綁架搶劫 被逼吃下安眠藥(組圖)
· 北京禁煙首日未開罰單 面臨執法人員匱乏難題
· 北京T3航站抓獲最大偷渡團夥 行李箱暗藏假護照
· 新《道交法》開始施行 機動車無過錯擔責不超10%
· 廣東某些景區被疑有意抬高票價 打壓自助遊客
· 王勝俊:加強執行工作 曹建明:提高監督水平
· 東莞清查3000多家企業 暫未發現大規模使用童工
· 廣東省疾控中心正副主任遭雙規 曾是抗非典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