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6日),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俞啟田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被告人俞啟田,案發前任天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曾任天長市肉聯廠廠長、天長市紀委副書記、天長市糧食局局長等職。
法院審理查明,俞啟田在任天長市肉聯廠副廠長、廠長期間,利用天長市肉聯廠開發仁和路綜合樓和步行街商貿城之機,從2001年開始至2004年,先後24次收受天長市建築工程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天長市市政工程公司經理施某,飛天建築有限公司經理唐某、項目經理王某,天興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經理張某和從事個體鋁合金裝潢的郭某、張某現金共47.6萬元。
此外,2000年11月至2004年,俞啟田在天長市肉聯廠下屬企業承包及廠房出租過程中,先後收受該廠職工錢某、徐某、王某人民幣共2.8萬元。
2004年,俞啟田調至天長市糧食局任局長,任職期間在該局下屬企業兼並及人事調整過程中,收受天長市城關糧油收購供應站經理錢某、天長市安樂糧站站長葉某、天長市糧庫主任崇某、天長市秦楠糧油購銷公司經理張某人民幣共2萬元。
案發後,被告人俞啟田退出贓款32.9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