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楊志毅被押上被告席。
昨日上午,曾被央視新聞調查欄目《醫生因揭醫療黑幕被迫辭職內幕》披露過的婁底市“為民醫生事件”中主角
之一——婁底市中心醫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楊志毅特大受賄案在婁底市中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志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達450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
楊志毅,男,1964年1月生,懷化市人,畢業于湖南醫學院(現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2001年11月,在婁底市委組織部組織的公開招聘中勝出,就任婁底市中心醫院院長,至2005年9月任婁底市中心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曾被認為是一個“政績突出”的院長。2005年9月至案發任婁底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2006年10月,婁底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根據線索發現楊志毅有重大受賄嫌疑,10月30日以涉嫌受賄罪由漣源市檢察院決定對楊監視居住,由漣源市公安局執行,同年11月3日淩晨,楊從監視居住地潛逃。近8個月後,2007年7月28日楊被婁底警方抓獲歸案。2008年5月4日,婁底市檢察院以楊志毅涉嫌受賄罪向婁底市中院提起公訴。
婁底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初至2004年底,被告人楊志毅在任婁底市中心醫院院長、副書記期間,在醫療設備採購、工程發包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6次收受他人現金共計450萬元。其中,收受長沙雅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長羅某(另案處理)賄賂8次共計275萬元,收受深圳市萬利德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另案處理)賄賂8次共計人民幣175萬元。
“為民醫生事件”
2004年12月,《光明日報》以《他為什麼離開這家醫院》為題,報道了被群眾譽為“為民醫生”的婁底市中心醫院副主任醫生胡衛民因無法容忍所在醫院醫療腐敗而憤然辭職的消息。在辭職信中,胡衛民稱該院院長楊志毅公開推行開單提成、亂收費、虛高藥價等醫療腐敗。這引起了中央、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中紀委和湖南省政府、省衛生廳等均發出調查批示。胡衛民辭職風波被媒體稱為“為民醫生事件”,也稱“胡衛民事件”。
2005年3月7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以《醫生因揭醫療黑幕被迫辭職內幕》為題,對“為民醫生事件”進行了詳細披露,胡衛民和婁底市中心醫院院長楊志毅一時成了社會各界和全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此事成了中國當時醫療體制弊病的一個典型樣本和揭開醫療腐敗蓋子的一個引子。婁底“為民醫生事件”被媒體公開後,重心逐漸轉移到調查院長楊志毅和婁底市中心醫院的醫療腐敗內幕上。(紅網-瀟湘晨報通訊員
劉義輝 戴元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