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6日召開的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第七次指導小組會議上,中國監察部副部長黃樹賢介紹了中國開展反腐敗鬥爭的主要做法。他指出,多年來,中國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工作,採取了一係列與發展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反腐敗措施,在各個方面預防、治理腐敗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
黃樹賢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預防腐敗的工作,努力通過體制機制制度上的創新,探索建立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實行了公開、平等和有效的國家公務員制度;制定公職人員廉潔從政規范,規范公職人員的職權行使、公務和職務消費,禁止利用職務影響謀取非法利益;深化財政、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規范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制度;加強審計監督,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等。這些改革措施,對于保障公共服務的可靠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義。
黃樹賢強調,中國政府十分重視研究制定反腐敗方面的專門法律,加快廉政立法進程,提高了調查和糾舉不良行為的能力,有效打擊和預防了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近年來,中國政府以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謀取非法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懲治了腐敗分子。特別是去年以來,中國政府完善了反洗錢工作機構,加大了打擊洗錢犯罪工作力度。我國還通過締結國際公約、雙邊條約,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
黃樹賢指出,在開展反腐敗鬥爭中,我們堅持把專門機關監督與公眾監督結合起來,不斷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拓寬監督的渠道。完善公民檢舉控告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檢舉權、控告權;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健全公民有序參與反對和防止腐敗的工作機制;面向全社會開展廉政教育,營造廉潔的社會氛圍。
黃樹賢最後說,中國政府歷來重視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重視借鑒世界各國包括亞太各國、各地區的反腐敗經驗。中國加入行動計劃以後,將繼續加強同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各成員國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為實踐行動計劃組織宗旨,促進政府廉政勤政作出應有的貢獻。(馬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