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全會精神,充分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正確認識和處理黨風廉政建設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係,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腐敗是社會的毒瘤,是導致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它直接降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度,對社會和諧構成極大危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不可少的內容。和諧社會不是沒有矛盾、沒有差異、沒有鬥爭的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就是要構建能夠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和預防矛盾激化的機制。由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引發的矛盾,必須通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來解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的社會。而反腐倡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從反腐敗工作的實踐來看,要真正形成並持久保持人民群眾各盡所能而又和諧相處、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政通人和的局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就一刻也不能放松。當前,存在于個別部門和個別領導幹部中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直接侵犯了人民群眾的利益,破壞了黨和群眾的血肉聯係,給構建和諧社會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違紀就要受到紀律追究,違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維護法紀尊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同時,要著力于源頭治理,督促有關部門把公平正義作為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原則,作為協調社會各個階層相互關係的基本準則。
反腐倡廉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離不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鞏固和發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屬于上層建築范疇,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促進力量,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渠道。首先,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的突出問題,對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不斷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其次,加強反腐倡廉工作,通過深化改革、發展民主、強化監督,用制度和法律規范權力的運行,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深入發展。腐敗現象和行為嚴重地侵犯了人民的民主權利,影響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立和運行。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就是要使掌握公共權力者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行使職權,保證人民群眾真正依法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參政議政,社會成員各盡所能,全社會穩定有序發展。再次,加強反腐倡廉工作,通過加強教育和管理,堅定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提高黨員幹部的道德修養水平和廉潔從政意識,有利于促進全社會形成誠信友愛的風氣,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向前發展。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擾亂人們的思想,侵蝕人們的心靈,泯滅誠實、善良、勤勞、平等的社會道德,造成社會凝聚力下降。而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就是要在全社會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社會群體中倡導誠信友愛、平等向上的精神風貌,使社會各要素和關係相互融洽,使社會穩定有序、充滿創造活力。
反腐倡廉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反腐倡廉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政治保障,即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特別是嚴肅黨的政治紀律,維護黨中央的權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全黨全國在指導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原則問題上高度一致;反腐倡廉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組織保障,即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保持黨員幹部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反腐倡廉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作風保障,即以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反腐倡廉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制度保障,即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抓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山西省大同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梁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