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昆明市副市長平愚山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一案二審終審。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平愚山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
5月31日,雲南省檢察院一名辦案檢察官接過雲南省高級法院送達的終審裁定書,標志著曾經轟動一時的昆明市原副市長平愚山瀆職犯罪案就此塵埃落定。
此案從查辦至判決歷時四年,辦案程序在有條不紊中進行,沒有受到任何辦案幹擾和阻力。辦案檢察官認為,此案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因為,不為私利的瀆職犯罪,很可能在手握重權的官員中發生,當事人卻渾然不覺。
口碑不錯的副市長在辦公室被檢察官帶走
2001年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上,時任昆明市財政局局長的平愚山在沒有被事先提名的情況下,當選為昆明市副市長,成為政壇上主要靠群眾推舉而被提拔重用的一名領導幹部。當時,人們有口皆碑的是,平愚山在任市財政局局長期間,使昆明市的財政收入不斷增長,特別是為1999年“世博會”的成功舉辦作出了較大貢獻。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剛上任副市長不久的平愚山,出其不意地被當年一個經濟要案牽出,不知不覺進入檢察機關的辦案視野。
2002年7月,昆明市國庫券交易部有關人員涉嫌瀆職案,被有關部門移交昆明市檢察院立案查處。昆明市檢察院審查該案後,認為時任昆明市副市長的平愚山已涉嫌玩忽職守罪。平愚山係副廳級幹部,按辦案管轄屬省檢察院管轄偵查。2002年7月26日,昆明市檢察院以正式的《立案請示報告》,請示雲南省檢察院決定是否立案。接此報告後,雲南省檢察院對平愚山涉嫌犯罪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初查。
2003年6月,雲南省審計廳對平愚山擔任昆明市財政局局長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審計廳認為,平愚山對兩大事件負有責任:昆明市財政局在雲南省金旅信托公司(原雲南省工商銀行信托投資公司)“存款”5000萬元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昆明市國庫券交易部銷售虛假國債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同年10月審計廳分別以兩個專題報告報雲南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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