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檢察院先後與國家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黑龍江省審計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反腐敗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在反腐敗工作中協作配合的通知》,健全了該省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在反腐敗中協作配合的長效機制。
《意見》和《通知》指出,各級檢察院要與審計機關加強聯係,積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聯係、協調和配合機制,建立情況信息通報制度。檢察機關要就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的階段性情況等信息,審計機關要就審計監督中發現的國家工作人員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的階段性情況等信息,互相在允許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同時,黑龍江檢察、審計機關聯合下發的《意見》和《通知》也規定,檢察機關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審計機關在審計監督過程中,發現應當移送對方處理的案件線索,應及時將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對方處理。雙方對對方移送的案件線索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依法處理,並向對方通報處理結果。(記者韓兵 通訊員丁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