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制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聽取意見
中共中央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
胡錦濤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吳邦國通報有關情況 賈慶林曾慶紅出席

資料圖:8月22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華社記者劉建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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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27日電
中共中央日前在中南海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就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草案徵求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制定監督法,有利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好地發揮這一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有利于健全人大監督機制,有利于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有利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監督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要切實保證這部法律得到正確實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吳邦國、賈慶林、曾慶紅出席座談會。吳邦國通報了監督法草案起草情況。
座談會上,民革中央主席何魯麗、民盟中央主席蔣樹聲、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民進中央主席許嘉璐、農工黨中央主席蔣正華、致公黨中央主席羅豪才、九三學社中央主席韓啟德、臺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無黨派人士陳竺先後發言。他們認為,監督法草案以憲法為依據,按照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要求,認真總結多年來的實踐經驗,充分體現了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制定監督法對于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對于加強監督工作,對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他們對制定監督法表示完全讚同,並對修改完善監督法草案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在認真聽取了大家的發言後,胡錦濤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就重大立法在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前聽取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進行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保證。大家在發言中對制定監督法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吸收大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胡錦濤強調,我國進入了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深刻變化的國際環境,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任務,都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人大監督以及各方面的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胡錦濤指出,制定監督法,要從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局出發,把握好重大原則問題。一是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走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二是人大對政府、法院、檢察院進行監督,包括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是憲法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是黨和國家監督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人大監督的目的,在于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維護。三是人大監督工作應該堅持民主集中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把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作為監督重點,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形式,切實加強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的監督,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胡錦濤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各級人大常委會要依法加強對政府、法院、檢察院的監督。政府、法院、檢察院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中國共產黨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模范遵守和執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支持人大依法開展監督工作。
胡錦濤指出,開展民主監督,是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一項基本職能,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監督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切實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作用,對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緊緊圍繞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切實搞好民主監督,使民主監督渠道更加暢通、程序更加規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王剛、盛華仁、劉延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座談會。
出席座談會的黨外人士還有張懷西、張梅穎、張榕明和童傅、桑國衛、杜宜瑾、陳抗甫、李敏寬、謝伯陽、袁駟等。(完)
★ 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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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邦國:以貫徹監督法為契機 加強人大監督工作
新華網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閉幕會上強調,各級人大常委會要以貫徹實施監督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努力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吳邦國指出,監督法是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反復修改、多次審議後形成的,凝聚了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大的同志和專家學者的集體智慧。監督法的頒布實施,對于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吳邦國在講話中對貫徹實施監督法提出三點要求:<<<閱讀全文
【 監督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負責人就監督法答記者問
“155票讚成,1票反對,5票棄權。”
8月27日15時2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161位常委會組成人員,高票表決通過了監督法。
在閉會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就監督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歷時20年才出臺:涉及國家政治制度和國家體制,必須慎之又慎
監督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備案審查:重點規范司法解釋和“不適當”的決議、決定、命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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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督法從制定到出臺緣何等了20年? 】
【 喬曉陽談監督法歷時20年出臺的原因和審定細節 】
監督法五方面強化人大對一府兩院監督 更具針對性
新華網
人大常委會辦公廳8月27日下午4時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指出,監督法在5方面強化了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一,監督法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監督的重點緊緊抓住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閱讀全文
既不失職又不越權 立法保障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監督權
新華網
保障中國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監督權的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27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獲得通過。人大常委會將遵循“既不失職,又不越權”的原則,對政府和司法機關進行監督。據介紹,監督法從起草、審議到今天表決通過,歷經20年。自1987年到2006年,歷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共收到222件關于制定監督法的代表議案,參與提出議案的代表4044人次。2002年8月,監督法草案終于提請審議。經過4次審議和修改的草案最終在此次常委會會議上交付表決。<<<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