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聞 國內焦點 法治快遞 以案說法 經濟與法 特別關注
法治評說 國際焦點 警法故事 立法動態 社會與法 立法解讀
廉政動態 警鐘長鳴 政風建設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時評 廉政先鋒 反腐漫畫 反腐論壇 貪官相
 您的位置: 新華網 首頁 >> 廉政頻道 >> 廉政眼
湘處分岳陽水污責任人 原臨湘市長被黨內警告
2006年10月12日 08:50:13  來源:中新網
【字號  我要打印 我要糾錯 

   據中國環境報消息,湖南省岳陽市委、市政府近日通報了岳陽縣新墻河水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結果,臨湘市委、市政府及職能部門共7名責任人受到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岳陽市委、市政府對新墻河水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臨湘市政府原市長(現任臨湘市委書記)胡知榮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臨湘市副市長陸述華行政記大過處分;責令臨湘市政府代市長毛知兵作出書面檢討;給予臨湘市環保局長陳琳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環保局長、黨組書記職務;給予臨湘市環保局副局長柳玉書撤銷副局長、黨組成員的處分;給予臨湘市環保局副局長馮海波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臨湘市環保局總工程師曾江波行政記過處分。

    9月8日,岳陽市環境監測中心在對岳陽縣飲用水源新墻河水質進行監測時,發現砷超標10多倍。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立即開展了有效的應急處置,經有關部門監測達標後,12日晚,岳陽縣自來水公司供水恢復正常。

    9月13日,湖南省監察廳、省環保局和岳陽市人民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排污單位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和桃林鉛鋅礦化工廠超標排放含砷廢水,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是導致此次重大污染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臨湘市環保局越權審批、違規發放排污許可證、監管不到位;臨湘市政府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督促整改不力,是造成此次事件的間接原因。此外,臨湘市政府將違規取得有關證照的浩源化工公司納入重點保護企業,負有領導責任。

    目前,臨湘市公安機關已對兩家肇事企業的法人代表姚朝暉、劉承平實施了刑事拘留,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岳陽市委、市政府表示,將以污染事件為鑒,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舉一反三,加強對污染企業的排查工作,及早發現污染隱患,加強飲用水安全保護,切實做好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胡元娥)

  相關評論      
相關稿件
水污染,讓國人的生存質量“打了折”
再生水:將成北京綠化主要水源
水污染,讓國人的生存質量“打了折”
蘭州黃河風情線 河水污染煞風景
聯合國報告稱污水排放對海洋污染日益嚴重
我國水污染事故頻頻發生 污染責任人卻鮮受懲處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請您發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語並遵守相關規定
 查看評論 留言須知
 
(責任編輯: 劉強 )
 讀圖時代
新華網評
 
新華社區
 
 
 
新華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