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自去年12月1日實施以來,貴陽市醫保中心已接到17件群眾舉報,其中實名舉報3件,追回違規違法騙取的醫保基金34萬余元,3名實名舉報有功人員分別獲得500元、2500元、3000元獎勵。
昨日貴陽市處理醫保違規醫院暨獎勵舉報有功人員大會通報,去年12月群眾舉報:某藥店存在將日用品串換為醫保目錄內項目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經市醫保中心查實,該藥店確實存在將洗發水等日用品串換為醫保目錄內項目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追回違規違約金2700余元。根據《獎勵辦法》,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獎勵。
今年1月,群眾舉報,某參保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後,違規用醫保卡刷卡住院治療。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因交通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得從統籌基金支付。經查實,該參保人員違規用醫保卡刷卡住院,共發生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費用1.2萬余元,現已全部追回。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500元獎勵。
今年1月,群眾舉報,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刷醫保卡出售“保健品”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經查實,該中心存在將保健品、兒童用藥、疫苗等非醫保支付項目,串換為醫保目錄內的項目,刷卡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追回違規違約金2.7萬余元。給予舉報有功人員3000元獎勵。 (樊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