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6月6日電(記者周立民)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5日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阜陽師范學院原院長張登岐(正廳級)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張登岐現年48歲、博士畢業,曾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因涉嫌受賄于2006年7月被逮捕。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05年期間,張登岐利用擔任阜陽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及阜陽師范學院新校區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先後20多次非法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53.4萬元,並在工程建設、人事任免、招生等方面為請托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