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向全黨提出了全面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要求。為此,今年初,中共青海省委決定在全省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
能否認真落實中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和省委的決定,扎實有效地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關鍵在于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和作風狀態。某單位的一位領導在本單位作風建設會議上提出:要用好的作風抓作風建設。這個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普遍意義。寓意深刻,發人深思,應當引起重視。
因為,開展作風建設活動的本身體現著作風。比如,用怎樣的學風抓學習,用怎樣的領導作風、工作作風查找和整改作風方面的問題,等等。都能反映出一個組織、一個領導幹部作風的優劣。從此意義上講,抓作風建設的過程,也是拷問領導幹部作風的過程,整飭領導幹部作風的過程。抓作風建設的作風好壞直接關係“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成效。
可以想見,如果把“作風建設年”活動只停留在成立了領導機構、做出了安排、下發了文件、召開了動員會上;如果只滿足于規定的學習內容學了,群眾的意見徵求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召開了,整改措施制訂了,完成了規定的“動作”,就可以偃旗息鼓;如果為了完成任務、應付領導和考核,表面上轟轟烈烈、熱熱鬧鬧,而在思想上、行動上卻無動于衷,依然故我,作風依舊。不但對推動作風建設起不到積極作用,相反,還會產生負面影響。
誠然,一定的形式包含著一定的內容,必要的形式必須有。但如果片面地注重形式而忽視實質的內容,一味地為“應付差事”而搞形式,就有可能陷入形式主義,對作風建設有害無益。
用好的作風抓作風建設,領導幹部負有重要的責任。要帶頭認真學習和發揚黨在長期革命和建設中形成的優良作風,用胡錦濤同志倡導的“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規范自己、修正自己;要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求真務實,不圖形式,不走過場,切實整改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幹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克服短期行為、厭倦情緒,樹立經常抓、反復抓、常抓不懈的思想,使作風建設常抓常新,不斷向前推進,取得良好的效果。(作者:王思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