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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公務員兼職行會何時不再“新聞”
2007年06月08日 10:49:00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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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務院就行業協會的改革制定新辦法,試圖通過推動人事、經費、布局等方面的重組,厘清行業協會與行政權力的歸屬關係,即實現“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其中,新辦法規定,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以下統稱行業協會)兼任領導職務,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6月7日《第一財經日報》
    
    眾所周知,行業協會是依法由同行業、相關行業的經濟活動主體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經濟類社團法人,其宗旨是為會員提供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保障行業公平競爭,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的聯係,促進行業經濟發展。在國外,盡管行業協會多如牛毛,僅美國就有20多萬個,但卻見不到政府官員兼職的影子。這些行業協會民主投票、共同決策、財務管理透明,在間接的宏觀調控者(政府)與市場自由競爭者(企業)之間承上啟下,也代表行業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行政機構進行談判、磋商。
    
    而在國內,行業協會卻有著鮮明的“中國特色”。一段時期以來,很多行業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主要領導職務多由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出任,行業協會與主管部門多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行政色彩遠遠大過商業色彩,導致行業協會成了事實上的半官方機構和“二政府”。“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業的轎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是民間對行業協會的形象描述。
    
    公務員“兼職”行業協會的弊端有目共睹:一是影響了行會應有的組織、協調、咨詢、中介等服務企業和經濟建設等功能的發揮;二是行政依賴性強的特點,使得官商勾結的鏈條更為緊密,相關調控政策被架空,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三是既當“運動員”又做“裁判員”的雙面角色,損傷了其公信力和權威性;四是容易滋生腐敗——公務員在行業協會兼職領雙份工資,有悖公務員法和社會公正;一些行業協會為了“養生”、“擺譜”,不惜扯大旗作虎皮,亂攤派、亂收費、亂辦班、亂評估,亂發牌,甚至借助權力來謀求壟斷利益……
    
    多年來,公務員退出行業協會“新聞”不斷,在治理上也是“轟轟烈烈”。早在1998年,國務院辦公廳就曾下發過《關于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通知》,明確規定“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上海在2002年就已經推行了“政會分開”。隨後,北京、廣東、湖南、海南、浙江、黑龍江等省市也陸續出臺了有關的規章制度,讓行業協會徹底擺脫“二級婆婆”的角色。在這些地方,不時見諸媒體的“新聞”大多是“形勢大好”,不是“全部退出”便是90%脫鉤、撤退,甚至連新聞標題也是驚人的相似。
    
    然而,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在不少地方,行業協會並沒有及時與國際接軌成為服務企業、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還在戴著官帽充當“二政府”,一些公職人員也照樣與行業協會親密無間、打得火熱……前不久,上海市市長韓正就對此現象進行過公開批評。
    
    如今,國務院再度出臺文件,全面叫停公務員兼職行會,要求收回、約束政府的權力,讓人在叫好之余仍生疑慮:一是該規定對公務員退出行業協會並沒有明確具體的時間安排,而只是“限期分離”;二是留下了一個“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的“活扣”。縱觀各地的治理經驗,只要有“確實需要”這樣的“活扣”存在,“不得兼任”便十有八九成為一種制度擺設。在當前國情下,三令五申的詮釋只會像唐僧的嘮叨令人厭煩,甚至淪為一種無聊的政治遊戲。只有“全能政府”變成了“有限政府”,只有破釜沉舟“一刀切”,讓“高壓線”帶上“高壓電”,公務員兼職行會才會壽終正寢、不再“新聞”。[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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