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違規施工造成高壓線桿存在安全隱患,新疆烏魯木齊電業局中斷該片區供電。烏魯木齊市政府先後召開了12次協調會,但並未起到任何作用。300余戶受累及的居民已飽受了16天停電之苦。他們紛紛發問:“啥時才能恢復正常供電?”(6月27日人民日報)
從報道的情況來看,名為天意達的投資有限公司施工的工程是地下人防工程,帶有政府色彩。圈進施工工地內的7根高壓線桿屬于電力設施保護區,由于施工單位沒有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及程序加固電桿,造成高壓線桿存在安全隱患。事件發生後,盡管烏魯木齊市政府12次召開協調會,但施工單位仍舊照常施工,市政府拿他沒轍。電業局又在堅持“原則”,死死不肯送電,市政府也奈何不了。我們不禁要問,難道堂堂一個市人民政府,對這樣一件並不復雜的事情,就想不出好的解決辦法嗎?
出現如此的被動局面讓人看出,一個地方政府要麼軟弱無能,要麼藏有私心。天意達公司興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即使與城市形象緊密相連,或者說這項工程任務緊急,但也不能以犧牲居民的利益為代價,以保證工程強力向前推進。
政府若拿出權威來,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他還敢不講王法?在這個涉及眾多居民利益的事情上,人民政府必須旗幟鮮明,先保護居民的利益,再考慮上馬地下人防工程,否則建這樣的人防工程還有何用?
解決一件並不復雜的糾紛,政府出面召開12次協調會均無結果,凸顯出政府的蒼白無力,也是協調者對民利的漠視。在法治社會,解決任何矛盾和糾紛,都必須先拿起法律武器,堅決依法辦事。施工單位開挖桿塔基礎,將部分桿塔基礎裸露在外,隨時可能發生桿塔傾倒事故。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烏魯木齊市電力設施保護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就是了,為什麼不敢依法行事?已受到影響的桿塔出現安全隱患,先採取應急措施加固,包括先由政府財政墊資加固桿基,確保居民正常供電,然後再想出一個好的解決辦法,包括對施工單位進行經濟懲罰,難道政府作出這麼一點“犧牲”都執意不肯?
工程可以停建,居民不可無電。眼下正是大熱天的,勞作了一天的300余戶居民急需的是家中有電。居民是無辜者,隨意停他們家中的電,與法與理都不容。當務之急是,立即採取強硬手段,讓工程停下來,先將受損的桿基加固,盡快恢復對居民的供電,否則,居民告你政府瀆職、不作為,政府還有什麼話可說?!
(作者: 張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