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閩旭被帶上被告席。來源:方圓法治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12月27日依法對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何閩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受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期間,何閩旭利用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浙江省麗水地委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41萬余元。
法院認為,何閩旭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並具有索賄情節,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鑒于其被審查期間主動交代罪行,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張立)

·庭審現場·
何閩旭山東受審紀實

公訴方
沒人看到何閩旭坐的是哪一輛警車以及如何被押送到河東區法院。這時候,他已經在法警的控制下等候在候審室了。看上去倒是安然,微微發福的身子筆直地站著。
或許他自己也想不到,連受審都這樣轟動一時。讓他更想不到的是他這個出生在福建的山東沂水人,沒喝過一口沂河的水,卻要在沂河畔接受審判。 詳細報道>>>

何閩旭在接受宣判。 人民法院報 邵澤毅 攝
相關報道: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涉嫌受賄案開審

·新聞縱深·
“不作為”副省長何閩旭“落馬”背後的故事

何閩旭。資料圖片 來源:市場報
2006年6月22日,原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被中紀委“雙規”,隨即被撤銷副省長職務。9月6日,安徽省紀委向外界證實,何閩旭主要涉及“三宗罪”:經濟問題、嚴重失職和生活作風腐化。記者進行深入走訪,揭開了“不作為”副省長背後的故事。>>詳細
何閩旭為啥能“邊腐敗邊升官”
新華網合肥2006年11月17日電(記者
儲葉來)從近來發生在一些地方的領導幹部腐敗案件來看,加強監督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不妨以最近備受輿論關注的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腐敗案為例。
……
像何閩旭這樣“邊腐敗邊升官”的案例,近年來時有所聞,而東窗事發又往往“事出偶然”。這兩種現象都值得認真反思。>>詳細
2007年2月12日報道: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索賄受賄800余萬被查處
2006年11月4日報道: 皖原副省長何閩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2006年11月4日報道:原安徽副省長何閩旭落馬:陷情網搞權錢交易
2006年9月16日報道:何閩旭被罷免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2006年8月25日報道:何閩旭被免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職務
媒體觀點: 群眾議貪官 八九不離十!
誰是清官,誰是貪官,誰將來是什麼結局,人民群眾心知肚明,在下面多有議論,說得往往八九不離十。對河南省原人大副主任王有傑的腐敗行為和可恥下場,在他當漯河市委書記時,當地群眾早有議論:“他早晚要出事!”>>詳細
中央紀委監察部和15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開通舉報網站
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開通
公民可在線為防腐獻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