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西藏自治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在拉薩召開會議,聽取了自治區黨委、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組分赴各地(市)各部門考核情況匯報。
自治區黨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金書波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了解,2004
年12月22日,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與7地(市)和71個區直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簽訂了為期兩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為掌握和了解黨風廉政的建設責任書的落實情況,2006
年12月20日區黨委、政府組成了10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組,分別對山南、林芝等6個地(市)和區教育廳、發改委等17個區直部門進行了檢查考核。
金書波在聽取了各小組的考核情況匯報後,對考核小組的檢查考核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對兩年來西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做了全面總結。他指出,兩年來,各地(市)各部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中央和區黨委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大力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細化責任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嚴格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扎扎實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他還就簽訂下一輪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事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