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實施,但仍有個別廣告發布單位無視法規和禁令,繼續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據監測,福建東南衛視2007年1月2日發布的上海協和醫院治療不孕不育醫療服務廣告、遼寧衛視2007年1月2日發布的沈陽仁濟醫院治療不孕不育醫療服務廣告,存在嚴重涉嫌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內容,現根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予以公告。對發布上述涉嫌違法廣告負有責任的當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同時,將繼續加強對醫療廣告發布的監測,及時查處和曝光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衛 生
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


衛生部重擊違法醫療廣告 違法行為100%被公示
從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發布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其執業活動將被監督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違法行為公示率要達到100%,違法處理事項還將被記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這顯示了在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實施之際,衛生行政部門對群眾深惡痛絕的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整治決心。
元旦起醫療廣告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
重新修訂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明確了醫療廣告發布前的審查制度,規定醫療廣告必須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加大了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
醫療廣告八種話不能說
“八不準”的內容為:不得出現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保證治愈,宣傳治愈率,利用患者、專家、醫學機構的名義、形象做證明,使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淫穢、迷信、荒誕,貶低他人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