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日前在該省巡視情況匯報材料上作出批示強調,要充分運用巡視成果,進一步改進幹部作風,對巡視過程中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要向當地黨組織反饋,並督促整改。
為做好巡視工作,加強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的監督,2006年9月至12月,江西省委派出三個巡視組對上饒、撫州、南昌、九江、吉安5個設區市的16個縣(市、區)開展了巡視。幾個月來,巡視組圍繞監督重點,深入基層一線,廣泛接觸群眾,通過個別談話、實地察看、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被巡視地方領導班子及成員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廉政勤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幹部選拔任用及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情況。在巡視過程中,巡視組特別注意了解群眾反映的幹部作風情況,及時發現幹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通過巡視,巡視組先後梳理出反映幹部作風方面的情況和問題25個,向被巡視地方黨委反饋情況和問題94個,提出意見和建議14條,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12條,不僅加強了對領導幹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而且促進了被巡視地方幹部作風建設。
巡視結束後,省委巡視監督工作協調小組聽取了三個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建議,並將巡視材料呈報省委。省委書記孟建柱看了情況匯報材料後,對巡視組前一階段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並要求巡視組及時了解和掌握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避免幹部犯錯誤,使巡視監督真正起到關口前移的作用。
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董君舒要求巡視幹部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吳官正同志的工作報告,按照孟建柱的批示要求,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作風的監督檢查,對巡視過程中了解到的關于幹部作風問題的反映,要督促被巡視地方整改落實。要注意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巡視工作制度,增強巡視工作效果,為促進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贛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