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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舉回應"彭水詩案":當事人是待處理非平調
2007年03月14日 07:08:35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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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市長王鴻舉再次就“彭水詩案”表態指出,彭水縣原縣委書記藍慶華正在待處理過程中,其到重慶市統計局任副局長是待處理,而非平調。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王鴻舉接受採訪表示“考慮到藍慶華的工作能力,不能讓他沒有工作,到統計局任職是平級調動”。對此,王鴻舉昨天說,這些話是別人強加給他的,這是把一個顯然荒謬的觀點,強加給他人,然後加以批駁。“我對犯這種低級錯誤的人,給重慶捅這樣大婁子的人,我會說他能力強嗎?何況,彭水的工作我非常不滿意!”

    對藍慶華“平調”重慶市統計局任副局長,王鴻舉說,這不是平調,是待處理,是在一個處理的過程中。“因為彭水要換屆,所以他(藍慶華)離開這個崗位。這就是市委的一種表態。”

    王鴻舉說,“彭水詩案”的教訓有兩條。第一條,領導幹部心胸要開闊,要聽得了批評意見,“不是能夠聽,要聽得進。無論他是當面給你提的,還是背後提的,是用嚴肅的態度提的,還是用調侃的態度提的都應該聽。”

    第二條,就是依法治國,任何領導幹部,無論是一把手還是二把手,都不能幹預司法的正常過程,不能對某一個個案,去提出自己主觀指令性的意見。(記者田乾峰)

    重慶副市長黃奇帆:彭水詩案負責人面臨黨紀處分

    針對“彭水詩案”中,涉案書記藍慶華調任重慶市統計局副局長一事,黃奇帆表示,雖然此次屬于平級調動,但兩個崗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所以也是一種處理。同時他表示,針對此事件,重慶市紀檢部門將按照黨風黨紀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黨紀處分,結果即將對外公布。

    他說,此事件反映出,該官員在把握全局的能力方面還存在較大欠缺,其隨意幹預司法的行為,說明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意識都很有問題,無論從自身素質還是能力上講,都有所不足。“針對網上的詩,一個胸襟開闊的人應該以一笑了之的態度應對,有則改之,而不是像這樣幹預司法。”他表示,此事件也反映出藍慶華心胸狹窄的個性,導致如此嚴重錯誤。

    部分代表委員抨擊一些黨政官員幹涉“彭水詩案”使司法公正蒙辱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令偉家 朱薇 王宇)參加兩會的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說,發生在重慶市的“彭水詩案”堪稱現代版的“文字獄”,是民主法治時代粗暴壓制言論自由的行為,令司法公正蒙羞。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說:“因為一首針砭時弊的短信詩詞而遭到刑事拘留,這簡直是現代版的‘文字獄’。”

    【媒體評論】

    "彭水詩案"免職官員因何速履新? 

    去年9月,重慶市彭水縣教委幹部秦中飛因一則針砭時弊的短信詩詞被刑拘,是為“彭水詩案”。這起震動社會的案件最後被認定為錯案,事發地縣委書記也被免職。但在今年2月14日,媒體又驚奇地發現,這位書記已被任命為重慶市統計局副局長,而此時距離他被免職才兩個月。

    中國的官員任用長期以來實行的是“選拔制”,要經過職能部門考察、上級研究任用等基本程序。但一個縣委書記的重新起用,卻遭到社會的廣泛質疑,從中所體現出來的並非幹部群體的變化,而是民眾和媒體的變化,這種變化意味著,以前人們可能不知道的信息現在能夠輕易知情,對以前能夠忍受的某些弊端也發覺無法容忍。

    彭水詩案:“平調處分”散發權力怪味

    公務員秦中飛因編寫短信針砭時弊而獲罪被押,40余人牽連其中,這起轟動一時的“彭水詩案”,已被調查認定為一起政法部門不依法辦案、黨政領導非法幹預司法的案件。有專家認為,這樣一起案件,是一起重大違憲和侵犯人權的事件,地方政府領導濫用公權,必須得到應有懲罰和相關責任追究,從而使之成為保障中國公民言論自由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彭水詩案”中那位動用公檢法機關粗暴踐踏公民權利的官員,不僅沒有追究相關責任,反而僅僅在短暫免職之後搖身一變,從一個縣委書記“平調”到省城當起一局之長了。這樣的處分,算哪門子處分?按理說,行政處分只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幾類,“平調”又怎能算是“處分”?這樣的處分托辭,實在有“忽悠”群眾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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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謝劍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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