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浙江省政府舉行第20次學習會,邀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報告。
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主持,各位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組成部門、特設機構和直屬機構副廳以上負責同志,其他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了學習會。
楊景宇長期在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法制部門工作,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法制局局長、國務院副秘書長兼國務院法制局局長、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楊景宇重點介紹了監督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義和主要制度,並就貫徹監督法提出了建議。
在聽取了報告後,呂祖善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已經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有利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好地發揮這一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有利于加強人大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利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級政府領導和全體政府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監督法,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切實增強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準確把握人大監督要求,依照憲法和法律做好政府各項工作。各級政府要依法接受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監督;高度重視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各項制度銜接工作。監督法的出臺,對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政府要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依法行政的關係,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貫徹于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要嚴格遵守職權法定原則,進一步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要落實工作責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記者
王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