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組織艱難成長
民間勞工NGO多年的探索,為化解勞資衝突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參考
28歲的四川保安廖曉峰文化素質並不高,但他在1998年注冊了國內第一個勞工NGO.那時,他身後的珠三角從全國吸引了4000多萬勞工,也帶來了佔全國30%以上的勞動爭議案件。
1996年12月,廖曉峰替老鄉討回第一筆工傷賠償金,之後,他開始代理一些工傷案件,並收取相應的代理費,漸漸地有些“專業戶”的味道了。
1998年8月1日,廖曉峰在廣州番禺成立“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決意為打工者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務。此時,他的巴蜀老鄉周立太律師正在珠三角為勞工奔走呼告。當廖興衝衝地去辦理營業執照時,工商部門卻因廖曉峰未取得律師證,只批準“代理文書處理”,強調“不含法律咨詢”。
“這也是所有NGO面臨的問題,”黃岩的調查論文認為,“因為中國法律對NGO注冊登記方面限制得非常嚴厲。勞工機構想以公開的勞工服務或勞工自我組織等名義注冊基本上不可能。”
2004年,湖南洞口人張志儒和幾名志同道合者在深圳籌備外來工協會,他們先去找工會合作,被告知這種事是堅決不支持的,因為中國有工會組織。後來張志儒寫信給深圳市市長,市長批示給民政局,張志儒拿著市長的批示去找民政局,滿以為這下肯定能批下來,卻沒想到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說,“這事絕對不能批給你們,誰批給你們誰就要下臺的。”
至今也是如此,在珠三角地區,勞工機構大部分是以個體工商戶注冊的,有一些根本就沒有注冊。張志儒的外來工協會終究沒批下來,只能注冊了一家“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但張仍執拗地挂起了深圳外來工協會的牌子。
外來工協會宣稱,凡是加入該服務部的工人會員可獲得法律支持。它的目標是,三年後在珠三角地區的每一個工業園和鎮區都有服務部的分支,發展5萬名會員。
在張志儒看來,勞工維權組織將對外來工與資方的矛盾起到紓解作用。但政府顯然並不這麼想。珠三角的勞工組織絕大多數接受了境外基金的資助,這也決定了政府對NGO的態度。“總覺得有人在不放心地看著我們。”張志儒說。
近年來NGO的境況還是有所好轉。“幫助工人理性維權,他們的行動逐漸得到政府默認或許可,”一位NGO人士介紹說。
但在2006年,深圳市人大會議期間,深圳外來工協會與其他幾家勞工機構聯合發起一個萬人簽名活動,要求當地人大修改關于勞動仲裁收費的相關法律規定,他們積極與人大代表聯係,嘗試在體制內發出自己的聲音。
但張志儒們沒有在人大代表裏那裏找到代言人,他的深圳外來工協會的牌子被強行取下。
勞動部門的牌子也被憤怒的農民摘下來了。2006年12月26日,工人張百寧因不滿其討薪訴求被駁回,一怒之下將懸挂在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在大廈門口的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招牌摘走;2007年2月5日,龍崗區勞動局招牌,再次被一群討薪半年無果的工人摘走。
這些事情的發生足以讓勞工維權組織的領頭人們對企業工會的作用嗤之以鼻。“它的存在僅僅是某種宣傳的需要。”劉開明說。在珠三角外來工領域,工會被稱之為“聾子的耳朵”。
“勞工權益被大量侵犯,症結在于政府缺位,工會無為,”劉開明認為,在此背景下,民間勞工維權組織正起著“補缺”的作用。據介紹,劉所領導的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現已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勞工NGO,與黃慶南等勞工NGO不同,他們在尋求一種更為寬廣的道路,“與外來工維權個案相比,勞工組織為工人建立一個表達自己利益的平臺也許更有意義。在這裏勞工可以平等地與老板對話、溝通,更有可能促使勞資雙方達致雙贏。”
在廣東開平興達公司,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與SAI8000認證機構在工廠中建立了“員工委員會”。作為工人與企業溝通的渠道,員工委員會不僅有效地提高了工廠管理效率,得到了工人的肯定和認同,還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反響,興達公司的員工委員會代表多次到其他工廠傳播經驗。
盡管對這一模式在珠三角地區能否全面推廣,政府還一言未發,劉開明仍信心十足。他說,珠三角民間勞工NGO多年來的探索,為化解勞資衝突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參考,“對政府而言,理性面對並接納民間創造,這是一種創新制度的開始。”
膨脹過快 良莠不齊
由于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法律培訓,勞工維權人員文化素質普遍不高
就在中國第一個勞工NGO的締造者廖曉峰紅得發紫的時候,媒體卻對他倒戈一擊。當地媒體的報道稱,廖曉峰收了打工仔的錢卻不辦事。
之後,廖曉峰悄然出走,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裏。廖曉峰和他的“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曇花一現,存在不到半年,化為一個極具象徵意義的符號。
廖的悲劇在勞工NGO和維權人士之間不斷重演。12月4日,在深圳寶安區沙井某小區住宅樓裏,維權人士朱興銀大聲說,“我要清剿公民代理裏的害群之馬,讓他們永不得翻身。”
像朱這樣的維權人士通常又被稱為“公民代理”。華南地區每年數以萬計的勞動爭議訴訟產生了巨大的訴訟市場,而持證律師收費昂貴,外來工根本無法負擔高昂的訴訟費用。朱興銀說,據他掌握的數字,在珠三角地區活躍的公民代理至少有2000人。
在中國現行法律程序下,一個勞動訴訟案件很難在一年內得到解決,一個勞動訴訟可能把一個工傷工人磨練成一個出色的勞工法律專家。
這位四川省大竹縣的農民不時強調自己的低學歷和高水平,他說,“我雖然小學畢業,但打勞動爭議‘官司’的水平比有些專業律師還要高。”
他說,每天找他打官司的人都在排隊,他共代理了600多起“官司”,累計為農民工討回工資、經濟補償金、工傷補助金等超過100萬元,他自己每年收入不下20萬元。
但更多的是混亂。今年三月,“公民代理”馮水清說只要2000元錢就可幫朱興銀搞定法官,贏得官司。朱興銀給了錢後,馮水清卻消失了。
朱還在控告一名姓肖的女“公民代理”,在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長期以他的勞動爭議服務所名義招攬客人,並偽造了他的印章,詐騙錢財。
“公民代理都是居無定所,打一槍換個地方,經常有勞工被騙走血汗錢”,朱興銀說,這個隊伍膨脹過快、永遠良莠不齊。
“我不做事,每個月也可以拿到9000元的工資,”他目前是當地三家工廠的法律顧問,在上個月還買了一輛長安商務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幫勞工維權,也是他跟工廠維持關係,累積財富的籌碼,他說,“對老板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們死了,我們怎麼活?”
深圳市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由于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法律培訓,農民工職業維權人員文化素質普遍不高,一般都是“夫妻店”、“兄弟幫”,背景復雜,流動性強。個別職業維權人為達到賺錢目的,鼓動員工集體上訪、堵路、糾纏法官,嚴重影響投資環境。
“即便勞工維權NGO也存在種種問題,”通過對華南地區NGO的常期觀察,黃岩博士說,“大部分NGO的自我完善能力較弱,財務不明晰。”
NGO作為一個組織已經具備了任何組織的弊病,有學者已經指出,中國的NGO精英化情結很嚴重,這也與NGO發展過程中的個人背景和社會條件有關,NGO能夠從社會吸納的資源十分有限。
被政府“收編”?
深圳市總工會擬在各街道成立工會維權服務中心,公民代理將作為律師助理進行維權工作
今年1月9日,深圳市公安、司法、勞動、地稅、工商、城管等八個部門聯手,打擊“黑律師”,其矛頭直指活躍在當地的公民代理。黃慶南的打工者中心也被列為“黑律師窩點”。
從1996年周立太在珠三角地區開展第一起工傷訴訟,這種站在法律空白地帶為外來工奔走吶喊的聲音,一直不為政府部門接受。2001年12月,龍崗區司法局認定周立太長期在龍崗區非法執業,並責令他立即停止非法執業行為。一審敗訴後,周立太不服,上訴至深圳中院,仍被維持原判。
對立緊張的態度,在今年3月份有所松動。這10年間,勞工NGO和“公民代理”作為珠三角地區一股民間重要力量,有著深厚的群眾基礎和生存空間。盡管對于政府來說,這股力量可能會演化成一種不穩定的因素,政府更希望把勞資衝突牢牢控制在內部幹預的范圍之內,與政治穩定保持一致。
廣東省總工會副主席孔祥鴻認為,不能將“公民代理人”這一職業維權群體等同于“黑律師”、“土律師”,他們是農民工的一部分,一味“打壓”不是辦法。與其把“公民代理人”職業維權群體推向對立面,不如採取一定程序把他們“收編”在工會等部門。
深圳總工會有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承認,年初整頓黑律師行動,“是受到了誤導,總工會並沒有參加實質性的打擊。”
10月19日,深圳市總工會召集張治儒等16個“公民代理”,聚于深圳西鄉大南湘酒樓召開座談會。“開會的主題是,工會想了解民間維權者的個人情況和維權技巧,向我們取經”,張志儒說。
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王同信評價民間維權人士“做了很多政府應該做的事,推動了政府的工作,深圳在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在法制建設方面在一步一步地完善,深圳的公民代理是起了一定推動作用”。
會議透露,早在6月份,針對公民代理問題,深圳市成立了三個調研小組。在一項初步計劃中,深圳市總工會擬在各街道成立工會維權服務中心,計劃把“這幫人”納入,初定60人的名額,讓他們作為律師助理進行維權工作。並提醒“這幫人”,不準和境外媒體接觸;不準接受資助等。
朱興銀沒有參加那次座談,對于更多維權人士來講,這是一項考驗政府耐心的工程,“但不管怎麼樣,這個行業已經混亂不堪,至少需要一個監管機制。”
無助的傷者
勞工維權組織有效化解了勞資衝突,為勞工伸張正義,但他們的人身安全處于危險中
“打工者中心得罪過誰?”警察在醫院詢問黃慶南。但到目前為止,該案還沒有什麼新的進展。
黃慶南被砍後的三天,王鴻利代表深圳市總工會去醫院探望。次日,記者在其辦公桌上發現一份對“深圳維權人士被砍”事件的調查報告。王表示,正在向市委領導匯報,“目前不便發表看法。”
在政府態度有所明朗的同時,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卻攪動了珠三角地區維權人士和企業之間的矛盾。
根據新法,企業在雇傭和解雇員工時將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其中一條規定:已經為企業連續服務十年的員工有權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盡管“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意味著終身雇傭制,但對于企業而言挑戰良多。
進入9月以來,政府和媒體發動宣傳攻勢,而NGO和民間維權人士則尤為積極。新法實施之前的勞資關係也日趨緊張,時有企業裁員消息傳出。其中,以11月份,深圳華為將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老員工,趕在2008年元旦之前,“主動辭職”,再“競業上崗”最為引人注目。
黃慶南的“打工者中心”從9月底開始宣傳,到10月份,共接待咨詢347人次。
打工者中心,這個開在龍崗龍東社區的馬路邊的小門面,沒有金字招牌,也無獨特之處。境外基金的扶助,使得它以一種異常低調的方式,在那裏待了7年。10月11日晚上,3個手持鋼管的年輕人將店門口的玻璃門和卷閘門砸爛後,揚長而去。到11月14日晚上,暴行再度上演,幾名手持鋼管男子再度將“憤怒”發泄到店內的辦公桌和玻璃門上,一名男子在行兇後叫喊:“我叫你們開不了店。”在黃慶南被砍前一天,被砸碎的四扇玻璃門才剛剛裝好。
今年8月,中山大學一位大三女生在該中心做社會實踐調查,近距離觀察了30天,她描述那裏的工作日程時說,“每周兩次去醫院探訪工傷病友,兩次去工廠和工人聊天,宣傳法規。期間還組織一些工人代表去公園遊玩,探討勞工法律問題。”
打工者中心與“公民代理”的區別在于,中心不直接參與工人維權,只是提供法律或程序上的咨詢。“黃慶南是個很樂觀的人,也很善良,除了在聽到工友講述悲慘遭遇時顯得十分煩躁,大多數情況下,脾氣很好”,這位觀察者說。
上周,黃岩和他的博士生時期的導師去深圳看望了黃慶南。黃岩回來時說,那條腿即便恢復,也將失去功能。
早在2004年,黃岩撰寫他的博士論文時就闡發了民間勞工維權組織的意義:“在‘國家力量撤退’時,這些組織的活動有效地化解了勞資衝突,為勞工伸張正義。”
黃慶南和他的找工者中心為勞工提供了庇護,可是,誰來為他的那條腳提供安全保障?(來源:南方都市報 記者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