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軍隊基層建設綱要》頒發
中央軍委要求認真抓好《綱要》的貫徹落實,不斷推動部隊基層建設與時俱進、創新發展
本報北京8月24日訊 解祖、記者劉聲東報道:經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批準,
中央軍委日前頒發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共同修訂的《軍隊基層建設綱要》(全文見第三版),並對貫徹落實《綱要》提出了要求。
黨的十四大後修訂頒發的《綱要》,對指導、規范全軍和武警部隊基層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原《綱要》的一些內容和要求需要調整完善。重新修訂頒發《綱要》,是軍委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形勢和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新任務,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重大舉措。
這次修訂《綱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保持原《綱要》的精華和風格的基礎上,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著眼今後一個時期基層建設的發展,對基層建設的指導思想、標準、任務和要求等作了調整、充實和完善。在基層建設標準部分,主要是著眼高標準落實“五句話”總要求,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提升了一些具體衡量尺度。在基層經常性主要工作部分,根據有關條令條例,對訓練、戰備、教育、管理、內外關係、後勤保障和組織建設的具體任務、方法、目標等作了進一步規范,並增寫了“管好武器裝備”一項工作,使基層經常性主要工作由原來的七項增加到八項。在基層建設的檢查、評比和表彰部分,為進一步調動基層廣大官兵參與“雙爭”的積極性,提出了開展“雙爭”
活動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了“雙爭”評比的條件、程序和比例等。在領導機關抓基層的主要職責和要求部分,強調要加強對抓基層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履行抓基層的職責,實施對基層建設的科學指導,樹立抓基層的良好作風和形象。
中央軍委在頒發《綱要》的通知中指出:修訂的《綱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了江澤民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充分體現了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做好軍事鬥爭準備的新要求,廣泛吸取了部隊抓基層工作的新經驗、新成果,是加強軍隊基層建設的基本準則和依據。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抓好《綱要》的貫徹落實,堅持領導機關按《綱要》實施指導,基層單位按《綱要》加強建設,廣大官兵按《綱要》爭先創優,不斷推動部隊基層建設與時俱進、創新發展。
總政治部近期將專門下發通知,對學習貫徹《綱要》作出具體部署。(解放軍報 2003年08月25日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