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反恐鬥精英部隊——人稱“黑衣人”突擊隊的法國國家憲兵幹預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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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戰場上的美軍憲兵 [資料圖片]
俄羅斯醉酒軍官打死列兵一事越鬧越大了,不僅普列謝茨克航天基地指揮官康斯坦丁·奇馬羅夫中將被撤職並開除軍籍,而且多名俄國家杜馬議員提議,有必要在俄軍內部重新設立憲兵,以嚴肅軍紀。提起憲兵這個詞,人們並不陌生。在一些抗日戰爭題材的影片中,常見漢姦對地下黨說:“跟我到憲兵隊走一趟。”但憲兵到底是一支什麼樣的部隊,它是怎樣來的,又履行什麼職責呢?
憲兵制度起源于法國
憲兵,英文military policeman(簡稱MP,軍事警察),與裝甲兵、航空兵一樣,也是目前世界上多數國家軍隊的常設兵種。主要負責維持軍隊紀律,保障軍令的執行,組織軍事法庭,是名副其實的軍中警察。
憲兵制度起源于法國,在英法百年戰爭期間(1337∼1453年),為確保參戰部隊內部的秩序,隸屬于陸軍總司令的兩個元帥任命了一名憲兵隊長,領導一支由幾個騎兵中士組成的隊伍,專門負責處理違犯軍紀的軍人和雇傭兵,人們稱之為“元帥的憲兵隊長”,開了法國憲兵在軍隊中執法的先河。隨著拿破侖的軍隊橫掃歐洲,憲兵制度也傳到了全世界。拿破侖曾說:“憲兵是一支獨立的組織,是維護社會安全最有效的力量,它對所有國土進行半民事、半軍事的監視。”
有的國家“以憲代警”,即憲兵不但在部隊執行警察職能還可行使地方警察職能,如法國、菲律賓、土耳其等。還有些國家的憲兵編有特種部隊,如反恐突擊隊、邊防憲兵部隊等。憲兵通常擁有與部隊相同的裝備,其火力要大于一般警察,其標志各國都大體相同,陸軍:MP;海軍:NP;空軍:AFP。
憲兵在西方國家軍事體係中佔有相當重要地位,蘇聯十月革命勝利後,由于憲兵在沙俄時期經常執行槍決任務而聲名狼籍,所以取消了憲兵這一兵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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