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愛國擁軍模范、全國擁政愛民模范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從30日起,對擬表彰的88名全國愛國擁軍模范、40名全國擁政愛民模范(名單見第四版)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發廣大軍民做好雙擁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國家人事部、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聯合表彰一批全國雙擁模范個人。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評選出的全國愛國擁軍模范,將頒發證書,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評選出的全國擁政愛民模范,將頒發證書,其待遇在軍隊服役期間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轉業到地方後,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
公示期間,凡認為擬表彰對象不應表彰的,可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國愛國擁軍模范、全國擁政愛民模范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要署真實姓名和聯係方式。
聯係人:鄒波、蔡永琦;聯係電話:(010)58123125、66736354;電子郵件:zb@mca.gov.cn;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研組,郵政編碼:100721。(解放軍報
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