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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健代表:須立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2008年03月13日 16:0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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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王婭妮)“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受到猛烈衝擊,不少民間文化藝術形式正面臨著消失、被遺忘的危險。”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表示,有必要以法的形式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制度。

    姜健代表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和傳統競技,傳統手工藝技能和民間美術,傳統禮儀、節慶、民俗活動,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等。我國擁有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和思維方式。

    她說,然而,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受到猛烈衝擊,不少民間文化藝術形式正面臨著消失、遺忘的危險,如傳統的戲曲、音樂、史詩、歌舞、曲藝、剪紙、雕刻、刺繡、印染等,其生存、保護和發展都遇到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瀕臨消亡。

    姜健說,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整理、調查、記錄、建檔、展示等工作相對薄弱;保護、管理資金不足的困難普遍存在;還有一些地方保護意識淡薄,重申報、重開發,輕保護、輕管理,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超負荷利用和破壞性開發,甚至借繼承創新之名隨意篡改民俗藝術,損害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

    “為了讓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繼承發展下去,應該盡快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以法的形式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係和傳承、保護制度。”姜健代表說,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傳承,政府有責任實施必要的幫助,並嚴防開發性破壞。同時建立傳統技藝保密制度,以及珍貴、稀有實物資料出境的限制制度等。


2008年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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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黃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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