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網上店主在易趣網上公開拍賣盜版的四庫全書電子版,連累易趣網惹上官司。四庫全書電子版版權所有者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認為,易趣網允許個別人士在網上拍賣盜版四庫全書,其行為實際上幫助盜版行為人實施了侵權行為,故將易趣網所屬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同時提出50萬元的經濟賠償。昨日,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是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自主研發的電子產品,並于2003年8月獲得版權登記確認,其著作權由迪志公司所有。2005年11月,迪志公司發現有商家在易趣網上公開拍賣四庫全書電子版,拍賣方式為“一口價”,並且僅售60元人民幣,而正版光盤的售價則為8.5萬港元。經查,該商家銷售的四庫全書電子版並非來自迪志公司授權的正常銷售渠道,而是來自非法的盜版。大為光火的迪志公司將易趣公司告上法庭。
迪志公司認為,作為提供交易平臺的易趣網,對其網上銷售的盜版產品並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其行為為非法下載、盜版復制四庫全書電子版提供了渠道和便利,促使盜版復制及拍賣得以實施,實際上參與及幫助了盜版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故要求易趣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向原告登報道歉,同時賠償50萬元經濟損失。
庭審中,由于法庭提出四庫全書電子版著作權歸原告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共同所有,故原告表示,將追加上海人民出版社為共同原告,法院將擇日開庭再審。
網絡平臺責任引爭議
網上銷售侵權產品,作為提供銷售平臺的網站究竟有沒有責任?法庭上,雙方圍繞這一爭議焦點展開辯論。
易趣網:我們並不存在侵權行為對于迪志公司的訴請,易趣公司請求法院全部駁回。易趣公司代理人辯稱,易趣網只是作為一個信息傳播的平臺,並不介入買賣雙方的交易之中,因此易趣網並不存在侵權行為。而且事發後,易趣網已經刪除了銷售盜版四庫全書的網頁,已經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故不應該承擔責任。
迪志公司: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就是侵權對于易趣網的辯解,迪志公司不予認可。其代理人列舉了易趣網的侵權事實:一是在互聯網上未經原告許可非法拍賣版權作品;二是在互聯網上非法發布虛假廣告;三是在網頁上抄襲原告產品宣傳上的圖片資料。這些行為都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中的復制權、發行權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記者 李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