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的關于黨的新聞和宣傳工作講話,是總書記2002年1月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講話、2003年12月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6年1月在解放軍報的講話以來,又一次集中對黨的新聞和宣傳工作的理論闡發。胡錦濤總書記在新的環境條件下,創造性地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有很多新提法、新措施。
尊重新聞傳播的規律
胡錦濤總書記在2002年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就指出:“要尊重輿論宣傳的規律,講究輿論宣傳的藝術,不斷提高輿論引導的水平和效果”。①這是中國共產黨歷任主要領導人首次談到“尊重輿論宣傳的規律”。
這一次,他進一步明確為“按照新聞傳播規律辦事”。
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新聞工作的論述,再現了馬克思165年前表達的思想。1843年馬克思寫道:“要使報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必須……承認它具有自己的內在規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版1卷397頁)馬克思後來關于黨的報刊工作的論述,都是首先建立在尊重報刊規律的基礎上的。
胡錦濤總書記把堅持新聞工作黨性原則的要求,建立在尊重新聞傳播規律的基礎上,這是他的“科學發展觀”思想在黨的新聞工作方面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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