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評論:《決定》是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體制保證
《決定》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市場。積極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積極拓展債券市場,完善和規范發行程序,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建立統一互聯的證券市場,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體係。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對我國證券期貨市場、國企改革、現代產權制度、金融改革和監管等財經領域諸多敏感和難點問題,作出了明確和充滿新意的闡述,為我們今後的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為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注入了強大的動力。
《決定》第十五條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和其他要素市場。積極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積極拓展債券市場,完善和規范發行程序,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拓寬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建立統一互聯的證券市場,完善交易、登記和結算體係。加快發展土地、技術、勞動力等要素市場。規范發展產權交易。積極發展財產、人身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
《決定》提出,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加快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要適應經濟市場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在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方面,《決定》指出,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包括物權、債權、股權和知識產權等各類財產權。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有利于維護公有財產權,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有利于保護私有財產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利于各類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有利于增強企業和公眾創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礎和市場秩序。這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要依法保護各類產權,健全產權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推動產權有序流轉,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決定》要求,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體制。堅持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對授權監管的國有資本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維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督促企業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係。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權經營制度。建立健全國有金融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自然資源資產等的監管制度。
關于深化金融企業改革,《決定》指出,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要成為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選擇有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充實資本金,創造條件上市。
在健全金融調控機制方面,《決定》要求,應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有效防范風險前提下,有選擇、分步驟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建立和完善統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係統。改進中央銀行的金融調控,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運行和金融市場的整體穩定,防范係統性風險。
關于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決定》強調,依法維護金融市場公開、公平、有序競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健全金融風險監控、預警和處置機制,依法嚴格實行市場退出制度。強化金融監管手段,防范和打擊金融犯罪。增強監管信息透明度並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之間以及同中央銀行、財政部門的協調機制,提高金融監管水平。
(記者 沈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