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國際 | 財經 | 體育 | 臺灣 | 法治 | 軍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娛 | 論壇 | 視頻 | 音樂
您的位置: 首頁 >> 新聞中心 >> 中國最新播報

受權發布:關于加強黨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www.XINHUANET.com  2004年09月26日 18:11:56  來源:新華網

    為配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學習,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編寫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輔導讀本》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近日分別由人民出版社、學習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出版發行。 新華社發

    新華網北京9月26日電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2004年9月1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和任務,著重研究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若幹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我們黨成為執政黨,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局勢發生新的深刻變化,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繼續在曲折中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各種矛盾錯綜復雜,敵對勢力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戰略圖謀沒有改變,我們仍面臨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等方面佔優勢的壓力。我國改革發展處在關鍵時期,社會利益關係更為復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在機遇和挑戰並存的國內外條件下,我們黨要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必須大力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這是關係中國社會主義事業興衰成敗、關係中華民族前途命運、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課題。只有不斷解決好這一課題,才能保證我們黨在世界形勢深刻變化的歷史進程中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在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和考驗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全國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的領導核心。

    黨的執政能力,就是黨提出和運用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策略,領導制定和實施憲法和法律,採取科學的領導制度和領導方式,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有效治黨治國治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本領。執政能力建設是黨執政後的一項根本建設,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對此高度重視,領導全黨緊緊圍繞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著重從思想和作風、體制和機制、方式和方法、素質和本領等方面加強和改進,有力地推動了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十六大以來,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按照提高科學判斷形勢、駕馭市場經濟、應對復雜局面、依法執政、總攬全局的能力的要求,進行了新的探索和實踐。執政五十五年來,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戰勝各種風險和挑戰,把四分五裂、貧窮落後的舊中國建設成為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發展的新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們黨在實踐中鍛煉得更加成熟、更加堅強,黨的執政能力同黨肩負的重任和使命總體上是適應的。但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還不完善;一些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思想理論水平不高、依法執政能力不強、解決復雜矛盾本領不大,素質和能力同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黨員幹部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思想作風不端正、工作作風不扎實、脫離群眾等問題比較突出;一些黨的基層組織軟弱渙散,一些黨員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還比較嚴重。這些問題影響黨的執政成效,必須引起全黨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無產階級政黨奪取政權不容易,執掌好政權尤其是長期執掌好政權更不容易。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勞永逸的。我們必須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執政黨興衰成敗的經驗教訓,更加自覺地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始終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當前,國內外形勢總體上對推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比較有利。全黨要抓住機遇、銳意進取,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把黨的執政能力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來黨執政的主要經驗

    我們黨是一個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錯誤,善于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自己的黨。在半個多世紀的執政實踐中,黨緊緊圍繞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和建設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這兩大問題,進行了艱辛探索,積累了成功經驗,也有過失誤的教訓。堅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經驗,認真總結和汲取黨執政的歷史經驗,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對于黨和國家事業繼往開來至關重要。

    第一,必須堅持黨在指導思想上的與時俱進,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新的實踐。馬克思主義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立足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著眼于對重大問題的理論思考,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開拓馬克思主義理論發展的新境界,不斷開創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須堅持推進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增強社會主義的生機和活力。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要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又要通過改革開放不斷促進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相適應,促進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相協調,促進弘揚中華文明和借鑒國外文明相結合,使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

    第三,必須堅持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把發展作為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不斷開拓發展思路、豐富發展內涵,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第四,必須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黨只有一心為公,立黨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為民,執政才能執得好。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牢記“兩個務必”,堅決懲治腐敗,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第五,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要結合中國實際不斷探索和遵循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以科學的思想、科學的制度、科學的方法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要堅持依法治國,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規范化。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2)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3)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4)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5)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6)


(責任編輯:張立紅)
  相關新聞/圖片:
·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6)
·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5)
·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4)
·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3)
·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2)
· 曾慶紅:切實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
始終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
· 曾慶紅:《決定》反映了中央治國理政思路和方略
· 中共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
· 對執政能力建設的幾點認識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查看評論
  請注意:
·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 新華網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利。

 頻道精選

新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新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新華社,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並注明“來源:新華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新華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讚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請在30日內進行。
聯係方式:新華網管理協調部 電話:010--63071853
新 華 網 檢 索
國內新聞排行
1 江澤民:從書香人家走出的總書記
2 溫家寶首度就加息問題表態 要從中國實際出發
3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主要精神問答
4 外交部談美制裁中國武器供應商、達賴“訪”墨等
5 上海擬建公務員年金制 撼動隱性收入敏感地帶
國際新聞排行
1 日報:日進安理會面臨3大障礙 最大是美國
2 西班牙華商鞋店被焚緣由:3歐元差價引火燒身
3 伊人質危機大有玄機:殺雞儆猴+嫁禍離間
4 通過網絡招募"聖戰之母" "基地"要設婦女部?
5 重點部署"弧形危機區域" 美軍"浮萍"計劃浮現
最新圖片

阿迪力天坑濃霧中展示絕技[組圖]
新華網友評論
- 從盤龍滑落事件看民族主義的排他性
- 1/5城鎮搞“形象工程”該問責誰?
- 精彩貼文領導幹部更須首先講道德
- 不要把國企改制變成腐敗的代名詞!
- 5萬人城市建6萬人廣場的另一問題
- 解構貪官的四個“怪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