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霍小光)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代表在議案中,要求通過立法和修改法律的方式,進一步加強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障。摘錄這些議案,記者發現,有相當多的立法建議與百姓生活直接相關。
關鍵詞:就業
林強等33名代表提出:目前,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深化改革正處在關鍵時期,就業矛盾更加突出,就業和再就業成為帶有全局影響的重大經濟和社會問題。急需通過立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各項制度。建議制定就業促進法。
關鍵詞:食品安全
陶儀聲等30名代表提出:借鑒發達國家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先進經驗,通過立法明確農業、衛生、技術監督、國內外貿易等部門的職責,將現有的條例、辦法等上升到立法高度,制定一部完整的、符合我國國情的食品安全法,以規范食品經營者的行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孫桂華等31名代表提出: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體係尚未涵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種植、養殖等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沒有專門的法律予以規范,建議將食品衛生法修改成食品安全法,加大對制假造假者的懲罰力度。
關鍵詞:醫療
魏民洲等31名代表提出:我國廣大農村特別是中西部貧困地區的農村,衛生投入不足,制約了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建議制定初級衛生保健法,解決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村群眾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問題。
萬龍君等38名代表提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立法宗旨和具體內容上不完善,存在與刑法、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相衝突、法律概念含糊不清等問題和漏洞,建議專門制定醫療事故法。
關鍵詞:徵地拆遷
張力等32名代表提出:我國現行土地法重在土地行政管理,對徵地經濟補償等事務缺乏細致規范。建議制定徵地補償管理法,從法律層面對有關徵地補償的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孫潔等30名代表提出:我國目前房屋拆遷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隨著城市建設和舊城改造規模擴大,這個《條例》規定的相關內容已顯得過于籠統。為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存在的社會衝突和矛盾,建議盡快制定城市房屋拆遷法。
高翔等33名代表提出:拆遷問題不妥善解決,將影響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有必要盡快出臺拆遷法,嚴格限定實施拆遷的前提條件,嚴格限定有權實施拆遷的主體,制定公平透明的拆遷程序等。遏制拆遷中的違法和腐敗行為,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教育
范誼等31名代表提出:現行義務教育法在如何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如何保障家庭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如何實現教育均衡發展、如何保障義務教育段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物質待遇等方面存在不足之處,建議修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推進我國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李邦良等30名代表提出:目前我國地區間、城鄉間的教育差距較大,教育機會不均等。除了經濟發展和文化傳統的基本國情外,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會加劇現實中的教育不公;政策性的不公,主要表現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公和教育政策和規劃不公。解決這些問題應通過立法來進行。為此,建議制定教育公平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