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7日電(記者沈路濤、張宗堂)如果一個人不具備中國國籍,將會與我國的公務員職位無緣。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通過的公務員法明確了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照這部法律,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還包括:年滿十八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照上述規定可以發現,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具備什麼學歷,也沒有回答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享有的權利: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參加培訓;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提出申訴和控告;申請辭職;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