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水平,實行全員聘用;在蘇北農村任教一年的師范生可由縣級財政償還助學款。在昨天的全省農村稅費改革工作會議上,我省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討論稿)》,要求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該意見要求加強農村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分流不合格教師和超編人員,清退代課教師和各類臨時人員,堅決撤銷少數地方仍保留或變相保留的鄉鎮教育管理機構,將其佔用的中小學教師編制有效配置到教學崗位。鼓勵優秀本科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後到蘇北農村學校任教,對任教達一定年限的這部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由縣級財政負責償還本息。
意見強調,通過各級政府努力,確保教師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水平,並隨地方經濟發展而逐步增長,盡快將農村中小學教師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實行“兩免一補”,在經濟薄弱地區農村開展免除雜費的免費義務教育試點。(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