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課業負擔仍重10項規定予以遏止
記者昨天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我省近期作出10項規定,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省教育廳在近日向各市、縣教育部門發出的通知中指出,由于多方面原因,學生負擔過重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止。我省要求大力實施新課程,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從而“減負”。此外,還設立“減負”舉報電話,實行“減負”工作“一票否決制”,對嚴重違規的地區和學校追究相關責任,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這10項規定包括: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各級教育部門要科學全面地評價學校和教師的工作,不得給學校、教師下達升學率指標。二、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不得增加周活動總量。三、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小學生在校活動時間每天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超過7小時。四、控制學生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一、二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1.5小時以內。保證小學生每天有9小時以上、初中生9小時的睡眠時間。五、不得利用假期補課。除初三年級學生在自願的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半天時間補習外,其余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都不得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寒暑假等)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六、禁止違規辦班。小學、初中嚴禁舉辦各種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長班、提高班、實驗班等,更不得以舉辦這類班為名進行招生和升學考試。七、控制考試次數。小學每學期只進行一次期末學科考試,初中每學期學科考試次數不超過兩次。不得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小學生學業成績實行等級制。義務教育階段不得以市、縣(市、區)為單位進行區域性學科統考統測。八、規范招生考試。堅持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制度,除外語學校可適當進行口試外,所有小學、初中入學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挂鉤的選拔考試或測試。九、加強學生用書管理。各地和學校不得統一組織購買規定之外的學生用書,不得向學生推薦各類教輔材料和專題教育讀本。十、嚴格控制競賽項目。繼續對各類競賽、讀書、評獎等活動實行歸口管理。任何部門和學校不得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參加未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各種競賽活動。高中階段仍然執行原有的“減負”規定。(沈姣
龔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