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3日電(記者田雨)人民陪審員是否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于這一曾經引發爭論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3日明確表示:“不能一味要求人民陪審員像法官那樣,具有多麼高的法律知識和審判水平。”
肖揚是在第一次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準確把握人民陪審員貼近群眾、貼近社會並代表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定位,充分尊重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審判中的獨立地位、獨特視角和樸素價值觀,正確處理人民陪審員立足本職與勝任兼職、行使權力與提高能力、履行職責與搞好保障的矛盾,重視發揮在特殊案件審判中人民陪審員的專業優勢和獨特作用。
“但人民陪審員不是職業法官,要注意保持人民陪審員的特色和優勢,不能一味要求人民陪審員像法官那樣,具有多麼高的法律知識和審判水平,否則就會與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馳。”肖揚說。
肖揚還對有的地方把實施人民陪審員制度單純當作緩解人手不足措施的做法給予批評。
他指出,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意義主要在于促進司法民主、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實現社會和諧。雖然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推行有助于解決人民法院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特別是緩解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但是,“緩解司法資源不足,畢竟不是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主要功能”。

我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保障民眾參與審判活動
陪審制度在努力建設法治國家的中國正日益煥發出新的活力。中國最高法院3日提出,努力建設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全過程參與法院審判活動。
中國最高法院的統計顯示,截至2006年底,中國共選任出55681名具有較高素養、廣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審員。這些人民陪審員在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間,參與審理的案件達644723件,人均審理案件13.82件。
羅幹:建設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
促進司法民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3日出席第一次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