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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劇告訴我們什麼--北京手術拒簽事件引發關注
2007年11月25日 19:44:4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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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不簽字剖腹產 孕婦缺 氧3小時死亡醫院束手無策

丈夫拒不簽字剖腹產,孕婦缺氧3小時死亡醫院束手無策。(資料圖片來源:正義網)

     肖志軍在朝陽醫院京西院區太平間向妻子遺體鞠躬。記者 李志岩 攝(資料圖片來源:新京報)

    新華網北京11月25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王思海)“拒絕剖腹產手術生孩子,後果自負。”一位名叫肖志軍的男人,在醫務人員百般苦求其簽字同意妻子手術的情況下,但仍生硬地寫下這短短的14個字後,最終致死兩條人命。

    4天前發生在北京的這一悲劇,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愚昧使丈夫“殺死”妻兒,規避責任則讓醫院及其上級單位在這個“殺手”面前束手無策。這一慘劇是不是在告訴人們,在生命危急時刻,挽救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是對法律負責還是對生命負責?

    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副院長趙立強對記者介紹說,這位名叫李麗雲的死者,與丈夫肖志軍在北京打工,生活比較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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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有身孕的李麗雲被丈夫送入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時,被醫院診斷為“孕足月、重症肺炎、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功能衰竭”,需要立即進行剖腹產手術,才有可能救活孕婦和胎兒。

    趙立強說,由于情況緊急,醫院啟動應急綠色通道,同意對其進行減免費用入院,並組織呼吸科、ICU、胸外科多科室的多名醫護人員全部待守,等患者家屬簽字後,立即進行手術。在醫護人員和醫院其他患者家屬的百般苦求下,肖志軍仍在手術通知單上寫道:“拒絕剖腹產手術生孩子,後果自負。”

    與此同時,醫院上報了北京市衛生係統的各級領導,得到的指示為:如果家屬不簽字,不得進行手術。盡管醫院對病人進行心肺復蘇搶救,但悲劇已經不可避免。當李麗雲慢慢走向死亡時,多名女醫生當場大哭。“這種情景,一般在醫院是很難遇見的。”趙立強回憶死者逝去的情節時感到十分無奈。

    院方遵守法規條令反而有過錯?

    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在新浪網就此主題進行的投票討論中,70%以上的人認為那個男人應該對孕婦和胎兒的死亡負責,20%以上的人認為醫院、醫師或醫療制度應該對孕婦和胎兒的死亡負責。

    一些網民認為,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此時醫院卻把“制度”“簽字”放在首位,導致失去搶救機會,母子雙亡,醫院的行為太讓人寒心了。但更多的人認為,醫院已做到家屬同意手術簽字前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不應再受到輿論的譴責。

    許多醫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當時情形下,家屬不同意手術,如果醫院自作主張做了手術,萬一出了事故,誰承擔責任啊?即使不出事故,患者家屬也可能以違背患者選擇權而起訴醫院。難道讓家屬告熱心救人的醫生?

    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文中認為,醫院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法制社會不能感情用事。手術原則上必須經患者及其家屬同意的醫療制度也沒有問題。如果主張醫療措施無須患者同意強制手術是非常荒謬的,也是令人恐怖的,那後果則不堪設想,將會導致醫生可能濫用這種權利。

    也有法學專家認為,按照我國現行的醫療法規,醫院在實施手術時,必須徵得病人或者其家屬、特定關係人等的簽字,這是對病人就醫權的一個保護。這樣的規定使得一些特殊情況下,病人的生命權無法得到完備的保護,需要對現行的規定採取一些救濟措施,一個人的生命權不能像這起事件一樣完全取決于另外一個人的簽字。

    專家指出,有關部門是否可以研究採取一些對醫院實行免責的措施,規定在什麼情況下,醫院可以實行手術而不需要承擔責任,把醫院從現行的規定中解放出來?

    如何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大衛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孫東東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導致這一悲劇的直接原因是此事件的男子貧窮、愚昧和無知,但最主要的根源是當前的醫患關係所造成的,而這種醫患關係是由現行醫療管理體制造成的。

    “我國目前的醫患關係令人擔憂。”孫東東說,患者對醫務人員的猜忌和不信任增加,醫護人員對患者的防范心理加重。主管部門把醫院推向市場,醫院必然從病人身上尋找利益,結果造成醫務人員和病人利益之間的嚴重衝突,使患者對醫務人員不信任,誤認為醫生要做手術是危言聳聽,目的是多掙醫療費。由此導致患者或家屬做出非理性選擇,從而貽誤搶救時機。“在如此緊張的醫患關係下,沒有醫院敢‘非法救人’。”孫東東說。

    北京朝陽醫院院長王辰也認為,目前的醫患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醫院的診療工作,幹擾了醫生的正常執業,有損于患者利益。其原因既有市場經濟的作用和某些政策的偏差,也有個別醫務人員缺乏職業操守所致。王辰說:“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方面應當作出不懈努力。”

    孫東東認為,有關部門在即將出臺的醫療體制改革方案中,必須重視構築和諧的醫患關係,對困難群體的醫療保障予以重點關注,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這些問題。

   首報:妻子難產丈夫拒不簽字手術 致死兩條人命(圖)

   現場: 丈夫拒絕簽字致妻兒雙亡:現場緊張得令人發瘋(圖)

   詳細報道: 男子要剖屍看子 錯過三次手術機會 懷孕女記者力勸不得(圖)

   爭議: 丈夫拒簽手術妻兒雙亡:家屬決定權過大引發爭議(圖)

   懷孕女記者的報道: 丈夫拒簽字致懷孕妻子死亡續:男子試圖推卸責任

   專家個人看法: 男子拒簽字致妻子死亡續:專家指其涉嫌過失殺人

   對話:丈夫拒簽手術妻兒雙亡續:對話當事人肖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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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俞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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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拒簽字致死孕妻續:衛生局稱醫院已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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