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7日電
“氣候變化”一詞2007年頻頻在媒體出現,有人稱2007年是“氣候變化年”。這一年確實出現了很多關于氣候變化的大事件,具體如下:
1月,世界經濟論壇等機構發布的“2007年全球風險”報告稱,氣候變化是21世紀全球
面臨的最嚴重挑戰之一,由全球變暖造成的自然災害今後數年內可能會導致某些地區人口大規模遷移、能源短缺以及經濟和政治動蕩。
2月,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巴黎發表氣候變化評估報告第一部分。報告得出結論,人類活動是造成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如果得不到緩解,氣候變化將引發洪水、幹旱和熱浪等更多自然災害。
3月,在歐盟春季首腦會議上,各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單方面承諾到2020年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少20%。
6月,在德國舉行的八國集團首腦會議上,氣候變化問題成為主要議題之一。
9月,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發表了《悉尼宣言》,重點闡述了各成員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的共識。
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會議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80多個國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腦與會。這次會議成為聯合國歷史上就氣候變化問題召開的最高級別會議。
10月,諾貝爾委員會將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以表彰他們在改善氣候變化問題上作出的貢獻。
11月,第三屆東亞峰會在新加坡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並發表了《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
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各方達成“巴厘島路線圖”,為人類下一步應對氣候變化指引了前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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