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月16日電(
記者單純剛)河南省信陽市委禁止公務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的禁令實施一年來,有百余名幹部因違反禁令受到處分。
從2007年1月起,信陽市委、市政府對各級黨政幹部實行“五個禁止”,其中第二條是禁止公務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同時規定了懲罰措施: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職。
信陽市委、市政府組成了3個幹部作風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督察工作督察組,到各單位開展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訪。督察員可以直接到酒店督察,一旦查出有公職人員在工作日中午飲酒,直接報送到督察組,並提出處理意見。下午上班後,督察員也可以直接到單位檢查。信陽市委還給督察組以特權,對查清的問題可以直接提出處理意見,並督察落實到位。
根據信陽市提供的情況表明,從去年頒布“禁酒令”至今,信陽市已有百余名幹部因違反禁令受到處分。

信陽市委書記王鐵談“禁酒令”和幹部作風建設
面對禁酒被指違法的聲音,信陽市委書記王鐵14日做客新華網時說,作為一個地方政府,他們作出這樣的決定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也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