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通信訪渠道
實現案結事了
——福建華安縣法院構建解決涉訴信訪長效機制
新華網福州3月25日電(記者鄭良)福建華安縣人民法
院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時,堅持以人為本,做到“有信必回、有訪必接、有惑必解、有難必幫”,達到冰釋前嫌、案結事了的目的。
排查重細節——從源頭上扼制新案件的產生
華安縣法院通過調查分析發現,引起當事人上訪的原因,多數源于辦案人員在細節問題上處理不當。為了防止工作上的細節紕漏,該院在案件導訴環節、立案環節、證據交換環節、庭審環節、調解環節、宣判環節、執行環節等方面強化管理,從源頭上解決新的涉訴信訪問題。
經過幾年努力,涉訴信訪案件明顯回落,2007年僅有21件。如被告人趙某故意傷害案,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應承擔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責任。受害者在申請執行要求被告人履行民事責任的過程中,因被告人沒有履行能力,受害者家屬就找借口與趙某父親、兄弟發生糾紛,矛盾越鬧越大。
縣法院得知這一消息,立即成立專案組駐村與當地村兩委共同協商,共同做雙方家屬的工作,並到監獄做被告人的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有效避免了一起上訪案件。
運作重規范——從制度上保障息訴息訪工作的有效運轉
在立案、甄別、分類、建檔、分流、交辦、督辦、進程、結案、歸檔等環節上,華安縣法院建立健全涉訴信訪案件的流程和質量管理機制,防止因工作的一時松懈而喪失息訴息訪的機遇。哪個細節出問題,相應的責任人承擔責任,確保息訴息訪不脫節。
對審查出來的實體和程序確有問題的案件,有錯必究,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于無理纏訴纏訪的,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逐步消除當事人的偏激行為;通過真誠的幫助,促其恢復生產;通過協調相關部門,幫助解決其生活實際困難。如該院與上級法院一起努力,通過協調當地黨委、政府幫助上訪戶楊某解決了生活困難補助金7000元,成功化解了一起長期纏訴纏訪的老案。
5年來,該院共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案件134件。
渠道重實效——追尋開啟涉訴信訪人問題症結的鑰匙
通過橫向和縱向聯動,構建處理涉訴信訪案件上訪人的協調分工機制,華安縣法院得以密切關注上訪人的思想動態和可能採取的偏激行為,然後因勢利導,動員各方力量感化幫助上訪人,達到息訴息訪目的。
華安縣某水電公司鄒某因工傷事故與單位產生損害賠償糾紛,法院判決生效後,鄒不服就不斷申訴上訪,成為一起多年的涉訴信訪老案。
華安縣法院積極爭取縣委、縣政法委、縣信訪局和鄒某所在鎮和村的大力支持與配合,反復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水電公司一次性支付鄒某醫療費用及後續治療費用等共計人民幣20萬元,鄒某從此息訴息訪。該成功經驗被漳州市政法委總結後向全市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