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安3月30日電(記者丁靜、耿淩楠)西安市近日出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辦法”,將把審計結果歸入領導幹部檔案,作為評價、任用、獎懲、職務調整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這個辦法規定:今後,組織部門要將審計結果運用到領導幹部日常考察、考核和監督管理之中;年終要向市目標綜合考評辦通報審計結果運用情況,並作為年終綜合考評依據之一;要將審計結果報告歸入領導幹部檔案,作為評價、任用、獎懲、職務調整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同時,紀檢監察機關將把審計結果報告所反映的情況作為領導幹部考核、評先、任用、職務調整時評價其廉政鑒定的依據之一。
西安市、區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監督本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全市每年將組織相關部門對上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