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5月8日電(記者
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8日發布《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對上證所會員如何在市場自律中發揮積極作用,引導、規范和管理好客戶的證券交易行為,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作出具體規定。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證券市場
穩步發展,投資者隊伍迅速擴大,證券公司客戶成倍增長。但是,證券公司如何在拓展客戶資源、發展經紀業務的同時,切實履行好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和教育職責,引導投資者規范、理性地參與證券交易,已經成為一個突出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精心設計了證券公司的運行規范和監管制度,強化了證券公司依法從事經紀業務、保護客戶利益的義務和職責。發布實施《細則》,是落實兩部《條例》的基本精神和原則,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推進交易所自律管理工作的需要。
這位負責人表示,《細則》完善了上證所會員自律管理業務規則體係,是與上證所《會員管理規則》配套實施的重要的、具體的業務細則。其基本指導思想包括發揮會員在上證所交易自律管理中的作用,實行證券交易自律管理關口前移,及時化解因客戶證券交易而發生的矛盾糾紛。
據了解,《細則》針對會員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設計許多具體制度和要求。按照《細則》的要求,會員應全面了解客戶,實行分類管理;會員應切實開展投資者教育,充分揭示交易風險;會員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制止可能存在的異常交易行為;會員應協同上證所對客戶交易行為進行自律管理,配合上證所採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