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崔靜)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對發明創造的具體內涵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現行專利法規定,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有些常委委員認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具體含義,屬于專利法的重要內容,應當作出規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相關部門研究後建議,在專利法中增加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定義的規定。
修正案草案為此作出修改,明確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