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介紹我國木材及林產品進出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和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及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況,並答記者問。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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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非法砍伐別國森林的說法是沒有任何根據的
·中國完全有能力自己解決木材供應問題
·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禁止開展影視拍攝和演藝活動
·生態產品短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快訊:國家林業局沒得到"中國擬從俄羅斯租賃100萬公頃森林進行開發"消息
·快訊:中國4466個國有林場的林權制度改革正在醞釀
·快訊:去年中國主要林產品貿易首次實現貿易順差30.64億美元
·快訊:中國木材總供給和總消費總體基本持平
新華網北京8月15日電(記者董峻 姜雪麗)中國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15日說,中國4466個國有林場正在醞釀全面改革,其核心是將國有林場按生態公益型和商品型進行分類經營。
曹清堯1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林權制度是林業各項政策的核心,林權制度改革是釋放林業生產力的重要源泉。林權制度改革包括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場林權制度改革和集體林林權制度改革。
6月16日,國家林業局已正式批復了黑龍江伊春國有林區改革方案,這標志著中國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戶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對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業管理局依法加強經營管理。
曹清堯表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要是通過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減輕稅費、規范流轉、綜合配套改革,建立起“產權歸屬明確、經營主體落實、責任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監督服務到位”的集體林業經營管理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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