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讚忠日前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適應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需要,中央正在積極組建國家預防腐敗機構。今年2月13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幹以勝首次披露我國將組建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3月13日,夏讚忠進一步透露,國家預防腐敗局“三定”方案已通過中央編制委員會批準。
■ 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在組建中
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讚忠日前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表示,適應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需要,中央正在積極組建國家預防腐敗機構。今年2月13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幹以勝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首次披露,“為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加大預防腐敗的力度,將組建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3月13日,夏讚忠在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進一步表示,國家預防腐敗局“三定”方案已通過中央編制委員會批準。此舉意味著此前一直未能確定的職能配制、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問題已基本解決,國家預防腐敗局向正式成立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此前的2月26日,中紀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暸望東方周刊》採訪時表示,新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將直屬國務院,級別最低為副部級,且建議由監察部部長兼任第一任局長。在這個國家級預防腐敗的專門機構成立之後,各地方政府亦將對應設置相應級別的預防腐敗機構。據介紹,即將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將是國家級的執法機構,其職責范疇遠大于反貪局,重點在于反腐敗,體現從“源頭上反腐敗”的新精神。
■ 預防腐敗局有四大主要職能
盡管關于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職能目前還沒有明確界定,但有分析認為,根據中紀委副書記幹以勝關于預防腐敗工作的“四個方面”理論,國家預防腐敗局未來的職能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加強對幹部的教育,使黨員領導幹部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包括對貫徹落實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四是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據悉,中央將據此開始調整反腐敗體制,修改相關法律,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反腐專家指出,根據各國以往的經驗,反腐敗工作重心的變化帶有規律性。在設立反腐敗機構的早期,各國往往把打擊貪污犯罪作為工作的重心。隨著大局的穩定,反腐敗機關逐漸將工作重心從懲治腐敗轉移到教育公務員遵紀守法、預防公務員違法犯罪方面。中國反腐敗工作遵循同樣的軌跡。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央一直強調從源頭治理腐敗,實際上就是預防。專家認為,從注重事後懲治向注重事先預防為主轉變,是反腐敗鬥爭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國家預防腐敗局即將成立運作,表明我國反腐防腐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 從五方面入手創新反腐倡廉工作體制機制
夏讚忠在接受專訪時還表示,按照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的有關部署,要從五方面入手創新反腐倡廉工作體制機制:
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換屆選舉工作,認真實施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落實完善相關制度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要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減少和調整行政許可事項。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類權力運行過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擴大公開的范圍和層次,規范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推進誠信體係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監管,健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規范市場中介行為。
要進一步推進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門預算和全面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進一步落實“收支兩條線”各項規定,逐步把政府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擴大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范圍。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係,加強對政府投資決策和資金安排、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的監督管理。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健全反洗錢法律制度,形成對大額資金外流有效監控的預警機制。
要進一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執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健全司法機關依法接受外部監督和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的機制。
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認真貫徹落實黨內各項規章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真正用制度規范自己的行為。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尤其要加大查處違反制度行為的力度。

反腐格局大調整
"國家預防腐敗局"呼之欲出
“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如同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機構,集合各部門的反腐力量,是目前反腐機制最需要解決的問題。”3月13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哈爾濱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孫桂華在接受《暸望東方周刊》記者採訪時說。
網民對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幾點期盼
網民支持國家從源頭上反腐敗 期待中央的“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