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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 ”亮劍:守護反腐底線不變“老 ”
2007年07月09日 11:34:06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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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 《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明確了以交易形式收受賄賂、收受幹股等10種新類型受賄刑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具體意見。

    不難發現,自2006年以來,懲處要員、籌建國家預防腐敗局……中央重拳反腐的決心已彰顯無余,自上而下的反腐氣氛緊張而嚴厲。

    此次“兩高”下發《意見》,將長期存在的多種新類型權錢交易從法律層面做出規定,用新華社的評價說,這是“推動反腐鬥爭深入開展的一個重要舉措”。

    近年來,隨著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出現了很多花樣翻新的隱蔽性腐敗行為,成為很多民眾“腐敗問題嚴重”的認知來源。著名思想家吳思在對中國幾千年的歷史研究之後,曾提出“邊界變老”的說法:隨著年頭的增加,某些限定性的行為邊界總要朝向有利于官吏的方向移動。在貪污腐敗問題嚴重、老百姓不滿情緒較大的今天,這樣的變“老”哪怕只是感覺上的,傷害力也非常大。“法行故法在”,沒有嚴格邊防線的邊界自然會有滑落,任其蔓延,累積下來的將是一個“實質變老”的惡果。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5月29日,中紀委下發反腐新規,明確了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要求違紀黨員向組織坦白,否則將會受到國法追究。基于此前的國家法律和黨內規定沒有明文規定這些行為的定性處理依據,為給存在一般違紀問題的同志提供一個改過機會,對腐敗官員設立了“限期一個月交待”的門檻。

    這是一個寬嚴並舉的措施。或許,一些涉嫌違紀甚至違法的官員,在“大限”之後還在觀望,還心存僥幸,還沒有意識到時下反腐之劍的銳利。所以,6月29日,“大限”到來時,各地的表現令人吃驚。除了河南省有過“979人主動說明問題並上交違紀款821萬元”的消息之外,主動“說清楚”的官員並不多。接下來怎麼辦,靠什麼維係“限令”的權威性?

    “兩高”通過司法解釋,將諸種違紀行為列入違法犯罪的范圍,已經明白無誤地表明:如果說2005年在徹查“官煤勾結”時,尚有地區通過瞞報等行為大量蒙混過關的話,那麼,此次以法律形式重新編織好反腐敗的正義底線,不可能允許“蒙混過關”輕易上演。

    當然,應該清醒地意識到,法律是“高壓線”,其震懾作用的發揮,最主要是要“帶電”。將這些新類型的腐敗行為列入“法眼”只是懲治腐敗第一步,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利用現有的紀委、司法等程序架構,令突破底線的官員受到查處,令觀望者主動走進紀委的大門。在這個過程中,既要克服基層小利益團體 “抱團”形成的排斥力,也需要警惕可能存在的“供小瞞大”的耍滑頭。

    反腐敗就是一場戰鬥,我們面臨著肅清吏治、重拾民眾信心的最佳時機:中紀委對隱蔽性腐敗行為定性在前,“兩高”掃清路障在後。前後 “協攻”,嚴格“拉網”,便是摧垮腐敗分子僥幸心理的最後一劍。

    "兩高"發布《意見》劍指新類型權錢交易受賄犯罪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8日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明確了10種新類型受賄刑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具體意見。

    這是繼5月30日中央紀委下發《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之後,司法機關為依法懲治受賄犯罪,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的一個重要舉措。

    10種受賄行為的定性處理問題

    1.以交易形式收受賄賂問題; 2.收受幹股問題;3.以開辦公司等合作投資名義收受賄賂問題;4.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收受賄賂問題;5.以賭博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6.特定關係人“挂名”領取薪酬問題;7.由特定關係人收受賄賂問題;8.收受賄賂物品未辦理權屬變更問題;9.收受財物後退還或者上交問題;10.在職為請托人謀利,離職後收受財物問題。

    中紀委八項禁令將與司法解釋銜接 違紀行為成犯罪

    據紀委係統人士透露,中紀委“八項禁令”將與即將頒布實施的有關司法解釋相銜接,而後者一旦頒布實施,嚴重違反“八項禁令”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受賄犯罪。>>詳細

    遏制權錢交易 “兩高”將頒布實施司法解釋

    新華網北京6月26日消息 由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報紙《學習時報》第391期發表文章認為,中央紀委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應認真對照檢查,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向黨組織報告情況並堅決立即糾正。本規定發布後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這條政策,主要是考慮到此前的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沒有明文規定這些行為的定性處理依據,因此可以給存在一般違紀問題的同志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文章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將要頒布實施有關司法解釋,《規定》與司法解釋基本一致並相銜接。司法解釋一旦頒布實施,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受賄犯罪。

    文件鏈接: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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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王永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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