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 炯繪
【新聞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工作。2006年4月,國務院法制辦正式設立行政復議司。2006年9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中辦、國辦下發了《關于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對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作了明確規定。2006年底,國務院召開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座談會,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次。2007年6月,國務院正式公布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並規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在日前召開的國務院部門行政復議協作會上指出,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行政行為,通過行政復議,該撤銷的要堅決撤銷,該變更的要堅決變更,該確認違法的要堅決確認違法,該賠償的要堅決賠償,克服各種形式的“官官相護”,決不能使行政復議演變為不講法律、背棄原則的“維持會”。
行政復議作為解決行政爭議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平臺,具有專業性強、方便群眾、高效快捷、成本低廉的諸多優勢。據初步統計,2001年至2006年,國務院60多個有行政復議職責的部門中,近40個部門累計收到行政復議案件12432件,其中受理9442件,案件呈逐年增加的趨勢。除海關、國稅兩個垂直管理的部門外,其他部門收案數2006年比2001年增長了1.8倍。2005、2006年建設部、知識產權局、國土資源部、勞動保障部、工商總局等5個部門辦案量超過百件。郜風濤認為,國務院各部門通過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糾正了一批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切實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初步打開了行政復議工作的局面。
針對目前國務院部門行政復議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有的部門領導對行政復議工作不聞不問,有的甚至認為行政復議是給行政機關添麻煩、吃力不討好,寧可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應對信訪和訴訟,也不去履行法定行政復議職責,對當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能推則推,能擋則擋,有的部門至今還沒有專門的行政復議機構,缺少辦案力量等問題,郜風濤指出,國務院部門的行政復議工作具有層級較高的特點,處理不好就會使一些申請人將行政爭議繼續向國務院申請最終裁決。為此,國務院部門要把行政復議工作擺到政府法制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視公正審理,平等對待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特別是要保障申請人的行政復議參與權,處理好行政復議機構與相關職能機構的關係,防止暗箱操作、偏聽偏信。對于那些存在事實爭議的案件,要盡可能通過實地調查、當面審理或者公開聽證等方式查清事實,力爭通過公正審理化解和平息行政爭議。
據悉,為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將抓緊制定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制度、健全行政復議應訴統計報告機制、統一行政復議法律文書格式、開發行政復議信息管理係統等。(李立)
行政復議條例8月1日施行 政府強化“自我糾錯”
8月1日,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開始施行。就在這一天,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宣布開通行政復議電子郵箱,開始接收向市政府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近幾個月,全國已有2600多名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分三批來京參加有關培訓。國務院法制辦行政復議司司長呂錫偉說,這樣大規模的培訓,在行政復議工作的歷史上從未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