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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廈門大學教授朱福惠:嚴治涉黑現象重在監督
2007年12月21日 10:39:09  來源: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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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力尋租是涉黑職務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沒有監督和制約的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因此,有效的監督是預防涉黑職務犯罪的重要保障。

  涉黑利益集團腐化國家權力

    人民論壇記者
:近年來,媒體不時披露查處政府官員直接或間接參與黑社會活動的情況,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縱觀一係列官員涉黑案件,都有些什麼特徵?

    朱福惠:通過對一些典型的政府官員涉黑案件的剖析,可以看出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涉黑政府官員多為政府要害部門工作人員,有些甚至是地方的主要領導幹部。如涉黑的山西高平市原市委書記張喜來、貴州望謨縣原縣委書記王治斌,都是位高權重的黨政領導幹部;江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沈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中級法院原副院長焦玫瑰等則是司法機關的主要領導幹部。

    涉黑政府官員和黑惡勢力組成一個具有政治、經濟利益的集團。如在福建發生的陳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中,涉案的黨員幹部高達76人,其中廳級7人、處級34人,內有34人係公安政法民警。被稱為“中國涉黑第一案”的劉涌案,其背後的保護傘可謂聲勢顯赫:沈陽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是他的“幹爹”,和平區勞動局原副局長高明賢是他的“幹媽”等。

    涉黑政府官員幫助黑惡勢力成員鑽入國家機關。在涉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和幫助下,有些黑惡勢力的首要分子堂而皇之地成為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如遼寧“黑老大”劉涌等都是人大代表。

    人民論壇記者:官員涉黑案件頻發將會產生怎樣的危害?

    朱福惠:涉黑官員現象在我國雖不是很普遍,但它決非偶然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將對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產生消極影響。涉黑政府官員執掌國家權力,有些甚至是司法權力,他們的存在必然腐化國家權力,損害司法公正。同時,涉黑官員和黑惡勢力相勾結,幫助他們逃避法律制裁,通過濫用國家權力免徵或少徵稅款、徇私舞弊、放縱制售偽劣商品、放縱走私等為黑惡勢力謀取非法所得,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治安,極大地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更加嚴重的是涉黑官員為了滿足其個人私欲,不惜以瀆職和犯罪來為黑惡勢力提供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官員的腐敗,對黨群關係和幹群關係造成惡劣影響。

    官員涉黑為何長達數年之久

    人民論壇記者:人們在痛恨個別政府官員涉黑現象的同時,不禁要問: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今天,為何個別“人民公仆”,蛻變到人民的對立面,成為黑惡勢力殘害群眾、危害社會的幫兇呢?一些地方的主要黨政領導難道對此真的一無所知嗎?為什麼能縱容涉黑官員長達數年之久?

    朱福惠:我國的法治建設尚處于初創階段,法律制度本身還不夠健全。同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某些機制還沒有得到相應的改革完善,加上外部腐朽生活方式的引誘,政府官員涉黑現象因此滋生。

    腐敗是產生涉黑官員的直接動因。在所有的涉黑案件中,涉黑官員無不與腐敗相關,可以說官員涉黑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追求金錢、女色或者貪圖享樂。而黑勢力利用了這一弱點,通過滿足這些官員的欲望來達到“官黑一體”的目的。

    一些地方的主要黨政領導幹部對本地區發生的涉黑官員現象不夠重視,監督不力或者聽之任之,把工作重心放在經濟增長和城市形象改造上,不願意在幹部的監督和教育方面多做工作,認為只要在自己任期內不出大事就不要去管,所以對一些涉黑現象雖然有所覺察,但沒有對其長期危害性給予應有的重視,更談不上採取有效的措施了。

    另外,我國現行的幹部任免和考核機制存在弊端,個別掌握黨政主要權力的領導幹部任人唯親,對于社會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群眾切實關心的問題不聞不問,辦事主要聽匯報,官僚主義嚴重。而一些涉黑政府官員得到具有強大經濟勢力的黑惡勢力支持,這些黑惡勢力甚至以企業家等合法面目出現,以黑社會雄厚的資金鋪路,為這些官員講好話、唱讚歌,試圖通過使這些涉黑官員受到提拔而為其壯膽。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

    人民論壇記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沒有後臺和保護傘,黑社會是絕對不可能坐大的。”就現有情況來看,如何有效遏制官員涉黑現象進一步蔓延?

    朱福惠:目前查處的絕大多數的涉黑國家工作人員,涉黑的時間都較長,有的甚至長達十年之久,而且涉黑官員都是在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被打擊之後,才被陸續查處,鮮有首先發現涉黑官員,進而打掉黑惡勢力的案例。這些現象,暴露出我國權力監督制度存在一些問題。

    我國目前針對權力的監督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是國家機關的監督,包括黨內監督、政府內部監督、人大監督;人民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監督。第二類是外部監督,包括人民政協、民主黨派和社會團體的監督;社會輿論(主要是新聞媒介)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主要是指通過信訪舉報、直接民意測驗、民主評議和直接選舉等)。上述兩大監督形式,國家機關的內部監督是主要的方面。由于涉黑的腐敗案件牽涉的相當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是黨員幹部,特別是有一定級別的黨員領導幹部,因此首先要加強內部監督,特別是黨內的監督。

    但在目前的監督體制中,普遍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問題,僅僅依靠內部監督,是難以消除腐敗的。要有效地預防和查處涉黑職務犯罪,除了要繼續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制度之外,還要充分發揮其他監督手段特別是外部監督的作用。必須重視人民群眾、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有時甚至是個別人大代表提出的問題,只要有事實存在,就應當引起相應的重視。

    人民論壇記者:有效的監督是預防涉黑職務犯罪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當務之急,我們還應該加強哪些方面的工作?

    朱福惠:嚴格把好幹部任命和考評關。預防腐敗,選人是很重要的一環。從近年來查處的一些涉黑案件來看,暴露出我們在幹部任免和考評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對一些涉黑官員“帶病提拔”或者“帶病表彰”,如廣東四會市東城派出所原所長陳國陽就是在包庇黑老大的期間順利升任四會市公安局副局長;黑社會保護傘湖南耒陽市公安局原局長肖強頭上的榮譽竟是“打黑英雄”、首屆“任長霞式公安局長”。因此,預防涉黑職務犯罪,要切實把好任人關。

    要建立地方政府黨政領導人問責制,將打擊涉黑官員以及有效打擊地方黑惡勢力作為黨政領導人的工作職責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將地方黨政領導人的工作職責主要放在經濟建設上,忽視了其它工作職責。地方黑惡勢力猖獗,涉黑官員得不到及時清除,與個別地方政府黨政領導放任有關,導致個別地方黑惡勢力的打擊竟需要中央領導批示才能得到處理,這種現象,必須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予以補救。(記者 艾蕓)

   

    個別官員為何敢涉黑 緣于"理性選擇""黑白通吃"

    涉黑官員一旦和黑惡勢力相勾結,將會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治安,極大地損害法律的權威,加重官員的腐敗,對黨群關係和幹群關係造成惡劣影響。

    據《廣州日報》報道,11月21日,公安部一名副部長帶領數百名武警戰士和公安特警,將橫行廣東省陽江市近十年的兩名“黑老大”許建強、林國欽一舉抓獲。媒體也代公眾發出嚴厲的追問:連街頭孩童都知道的林、許黑幫,何以能夠生存十年?何以能夠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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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王永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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