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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重新思考城管的集中執法問題了
2008年01月11日 08:50:09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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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天門市城管人員將公民魏文華活活打死,面對此種光天化日下令人發指的暴行,輿論討伐聲浪四起,天門市委書記也拋出了“天理不容”的重話。目前,天門市有關部門已啟動問責,24名城管人員被控制,其中4人被刑拘,可以預料,天門市城管部門將面臨一場大整頓。

    然而,將犯惡者繩之以法,還受害家屬一個公道,
也無法挽回一個公民的生命。自城管部門出現以來,各地城管暴力執法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城管的胡作非為幾乎弄得天怒人怨。而出了一件事,再怎麼追責善後,似乎都不能徹底鏟除這些亂象。若要從根本上杜絕職權濫用,重新考慮行政綜合執法的“去留”,或許是一條出路。

    當初,之所以設立城管這一部門,目的在于通過集中行政處罰權,解決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不過多方執法權集一身的城管出現後,雖然對整治市容環境發揮了作用,卻也不斷引發惡性事件。其中的兩個原因值得我們深思:

    一是城管地位尷尬,行政建設滯後。許多地方的城管部門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員招募的門檻過低,這種“人多肉少”的局面,使得城管不得不想方設法來創收,各種違法濫權也就成了必然。再加上大量素質低下的社會人員混入城管隊伍,極大影響了城管聲譽。

    二是一個部門委托一兩項執法權給城管看似不起眼,可是,當大量部門將零星權力轉交給城管,城管立刻壓倒了其他行政部門,幾乎成了一個權力的“巨無霸”。而對這麼一個“巨無霸”,如果缺少有效的權力制衡,沒有統一執法規范,職業倫理建設的空白無法及時填補,在這種狀態下,一些城管的惡行便不斷在挑戰公眾底線。

    所以,擺在我們面前,有兩個選擇。倘若保留城管這個“巨無霸”,那就應明確城管的法律地位,把城管納入統一的行政序列,全部由財政供養,城管人員全部按公務員招考流程,嚴格錄取,這樣的話,人員的高素質將有效保證執法的水準。此外,應該按“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權力越多、制衡越多”的原則,建立起一套對于城管的限權機制,例如建立全國統一的城管執法規范;城市可以建立以人大代表、律師等社會人士組成的城市管理委員會,實現對城管的異體監督;可以常設簡易的城管法庭,對城管執法進行日常的司法審查等。

    而倘若城管的規范、限權無法做到,那城管就失去存在的理由,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出現違背法律初衷的擾民、侵民、害民事件,就難以避免。與其如此,不如將城管解散,而城管掌握的權力則“誰家的孩子誰抱走”,查無證經營交給工商,查非法營運交給交警,查工地揚塵、噪音交給環保等等。這種專業對口的執法模式,顯然要讓人放心得多。

    制度決定行為,規則決定人性,因此,對于層出不窮的城管暴力事件,把責任歸到幾個人或一個部門身上,顯然失之簡單。2003年,孫志剛之死導致了存在幾十年的收容遣送制度退出歷史舞臺,那麼,2008年,魏文華之死能否激起城管體制大變革的驅動力?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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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安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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